翟屋村(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下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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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屋村,位於石碣鎮西南部,距鎮政府約2千米,面積0.11平方千米。東接石碣村,西連甲塘村、新維里村。始建於南宋。相傳南宋末年,翟姓兩廣監察史路過此地,見此地梅花盛開,香氣襲人,便留一子在此定居,故名翟屋村。該村地處東江南支流北岸,為東莞市水鄉地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翟屋村
  • 行政區類別:村
  • 所屬地區: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
  • 地理位置:石碣鎮西南部
宋、元朝,屬東莞縣。明朝至清初,屬文順鄉;清末,屬東莞縣中堂司。民國時期,屬第二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屬第一區;1958年後,先後屬石龍人民公社、石碣人民公社劉屋生產大隊;1983年,屬石碣區劉屋鄉;1987年,屬東莞市石碣鎮劉屋管理區;1998年12月,屬石碣鎮劉屋行政村。
世居村民以翟姓為主。
2015年末,戶籍人口216人,其中男性104人,女性112人;80歲以上6人,最年長者91歲(女)。外來暫住人口500人。祖籍該村的香港同胞17人。祖籍該村的華僑2人。世居村民為漢族,廣府民系,使用粵方言東莞石碣話。
傳統生產經營以農業為主。2015年,村集體經營主要為土地發包、工業廠房出租等。村民主要收入來源為工資性收入、村集體經濟分紅、房屋出租等。
鄉道濱江西路、同德路、新風路、科技路經過該村。20世紀90年代末全村村道實現水泥硬底化、通自來水、通電、通電話、通網際網路。
村中有籃球場1個、公園1座。
翟氏大宗祠,始建於明永樂年間(1403—1424年),重建於2007年,占地面積240平方米。用青磚、紅石甲木材料建築,布局三進。
匾額有“翟氏大宗祠”,書於明永樂年間,存於翟屋村。
龍舟說唱、交盤會被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該村代表性人物為翟汝楫(生卒年不詳),字仲濟,明末貢生,著有《會雅》130卷。
2005年12月,劉屋村(含翟屋村)被廣東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評為“廣東省衛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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