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齋教條

習齋教條是指清顏元在博野楊村學館所訂之學規。共二十則,其目為孝父母、敬尊長、主忠信、申別義、禁邪僻、勤赴學、慎威儀、肅衣冠、重詩書、敬字紙、習書、講書、作文、習六藝、行學儀、序出入、輪班當值、尚和睦、貴責善、戒曠學等。包括對門徒的道德行為要求,其核心是演繹綱常名教。

日常生活禮儀、儀容、學儀、學紀等細則;教學內容、教學安排和學習指導,將禮、樂、射、御、書、數,兵、農、錢、谷、水、火、工、虞等經世之學均列入計畫。凡遇有新入館者及每逢朔望等節日,均集中宣讀、講解一次(參閱《顏習齋集·習齋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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