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貫徹落實《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1、進一步抓好《綱要》的學習、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路等傳媒,大力宣傳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社會主義法制理念,營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圍。
2、健全領導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培訓制度。縣政府法制辦、縣人事勞動局和社會保障局、縣依法治縣辦公室、縣行政學校要密切配合,組織好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和專題講座,切實加強對公務員的法制教育,尤其是要抓好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年度培訓,確保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鞏固和更新。
3、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貫徹《綱要》工作中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的職能作用,督促落實《習水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習水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通知》(習府發[2006]30號)確定的2007年度工作任務。
4、積極推進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建設,助推“法治政府、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設進程。修改完善《習水縣縣級行政機關和鄉鎮依法行政考核量化標準》,認真組織目標考核,嚴格兌現獎懲。
二、認真做好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審查工作。
5、針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政府的重點工作,加強調研,及時制定、修改和廢除相關規範性檔案,確保規範性檔案制定的實效,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把關和備案審查工作力度,嚴格工作要求,落實相關責任,做到有件必審,有件必備,有錯必糾,積極探索開展規範性檔案前置審查的措施辦法,確保檔案合法、適當。
6、完善規範性的公開發布制度,通過政府網站平台將縣政府的重要規範性檔案在網上公布,保障公眾對政府規範性檔案享有的知情權。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著力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7、繼續完善和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通過各行政執法事項及依據的清理,進一步明確行政執法主體及許可權,分解行政執法職權,制定行政執法職權流程圖,修改縣政府各行政執法主體 “三定”職能,完善落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促進公正、嚴格、文明執法。
8、認真做好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清理、培訓、考試和審檢換髮新版行政執法證件工作。嚴格按照《貴州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建立行政執法人員資料資料庫,切實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
9、完善和落實行政許可實施制度。繼續清理和規範行政許可,做好非行政許可項目審批項目便民服務項目的清理,做好與新頒布法律法規中設定或取消行政許可的銜接。嚴格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清理和公布項目目錄,凡未報經審改辦審核並由縣人民政府公布的項目,各部門一律不得受理。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和規範行政審批程式,全力實施政務中心集中行政審批工作,研究建設長效機制,加強對政務中心的管理,切實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招商引資軟環境。
10、加強行政執法公開工作。認真審核制定規範的辦事指南,按照統一格式對許可事項、非許可審批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名稱、法律法規依據、辦理流程、申報材料、辦事時限、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進行清理確定。所有項目的辦事指南交政務中心公布執行。積極建立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利用網路等各種形式公開行政執法內容、過程和結果,廣泛接受監督。
11、加大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力度,強化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習水縣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規定》;積極開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的案卷評查,嚴格執法程式,認真執行行政許可實施制度和行政處罰的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制度,創新監督方法,擴大公眾參與的程度及監督範圍,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合法權益。
12、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土地、城建等與民眾生產生活切切相關的行政執法檢查,嚴格執法審核把關程式,適時抽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審批事項。
四、認真做好行政複議、應訴和政府涉法事務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爭議。
13、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層級監督的職能。認真學習、加深理解中辦、國辦《關於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健全行政爭議解決機制的意見》(中辦〔2006〕27號)和全國行政複議工作會議精神,提高對行政複議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履行行政複議職責,依法受理、公正審理行政複議案件,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努力達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目的。
14、創新行政複議工作方式和工作機制。一是逐步完善行政複議聽證制度,對案情比較複雜、書面審查難度大的案件,採取召開聽證會的形式,讓當事人參與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過程,加大行政複議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複議委員會工作機制和專家諮詢制度,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決定,專業性較強、爭議較大案件,組織專家論證,確保複議決定公正、合法、適當。三是建立行政複議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使複議案件階段明確、責任清楚、措施到位。四是加強對行政複議決定執行情況監督,保證行政複議決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對不能全面及時執行行政複議決定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15、加大山林、土地等權屬糾紛案件的裁決工作。修改完善《習水縣山林土地等權屬爭議處理暫行辦法》,規範案件立案、受理、調查、調解、處理、送達等各環節程式和文書製作,限時辦結,及時高效處理權屬爭議。
16、積極探索解決行政爭議新機制。加大人民調解力度,逐步引入行政調解機制,使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相結合,同時加強上下級溝通協調,妥善預防和化解因行政行為產生的矛盾和糾紛。
17、依法開展行政應訴工作。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各級政府和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自覺履行訴訟義務,嚴格執行法院判決和裁定。要制定並認真督促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制度。
18、強化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選聘本屆政府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檔案把關、決策諮詢、談判招商、風險論證、訴訟代理等法律事務中的作用,妥善處理涉及政府行政、經濟訴訟和非訴訟案件,避免和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五、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政府法制機構隊伍建設。
19、適時調整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政府換屆和人事變化,適應新的工作需要,調整充實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實行依法行政聯席會議制度,解決部門之間執法錯位、越位、缺位問題。縣政府法制辦要切實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加強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管委)、縣政府各部門的聯繫溝通、業務指導。認真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檢查和考核。
20、加強政府法制機構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法制機構隊伍的建設,積極推進部門內部行政執法機構工作。設定有法制機構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要整合執法權,並使其在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方面與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尚未設定法制機構的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及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創造條件,加強機構建設,要明確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分管法制工作,並明確至少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法制工作。要從財力、物力等方面保證法制工作的正常開展,適應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
六、加強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21、政府法制信息是政府法制機構拓展工作思路和為政府領導決策服務的重要渠道,也是宣傳政府法制工作,提升政府法制形象的有效途徑,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縣政府各部門要把握重點,將本單位開展法制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上報縣政府法制辦,縣政府法制辦要將報送的好經驗、好做法加以總結推廣,要及時將有關法律法規信息及時向政府領導反饋,當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