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我縣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 外文名:sdasdas
  • 性質:預案
  • 類型:交通
指導思想,預案適用範圍,處置原則,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救援程式,應急措施,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注意事項及要求,責任追究制度,其它事項,

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縣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民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預案適用範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縣區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後,交警大隊、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所屬鄉鎮衛生院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民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全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並成立習水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縣公安局。
總指揮: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
副總指揮:縣人民政府相關領導
成 員:由縣公安局、安監局、衛生局、交警大隊、交通局、建設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
1、總指揮全權負責習水縣轄區發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主 任:縣人民政府領導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交通局、縣衛生局、縣民政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保險公司。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於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 長: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組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刑偵大隊領導
成 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 長: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組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領導
成 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組長:縣衛生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直各醫院、事故發生地鄉鎮衛生院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後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後處理組
組 長: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組長:相關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縣民政局局長、縣財政局局長、縣信訪局局長
成 員:民政局、財政局、信訪局、保險公司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後處理。
6、宣傳報導組
組 長:縣委宣傳部領導
成員單位:廣電局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故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並報總指揮部同意。

救援程式

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縣人民政府應急辦,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縣長、分管副縣長或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後,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民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後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儘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後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後滾動,然後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後,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並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全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工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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