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貫徹《遵義市“15851人才工程”實施方案(暫行)》的意見

習水縣貫徹《遵義市“15851人才工程”實施方案(暫行)》的意見

為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和完善人才培養、管理、激勵機制,加快 “生態立縣、農業穩縣、工業強縣、旅遊活縣”建設進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貫徹《遵義市“15851人才工程”實施方案(暫行)》的意見
  • 地區:習水縣
  • 對象:生產、經營能手
  • 戰略:人才強縣戰略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根據《遵義市“15851人才工程”實施方案(暫行)》,結合本縣實際,現就我縣實施“15851人才工程”,制定如下意見。

檔案全文

一、“15851人才工程”工作目標
(一)全市“15851人才工程”工作目標
以提高創新能力和弘揚科學精神為核心,制定和實施專業技術人才、企事業單位管理人才及農村實用人才培養開發計畫,加強專業技術人才、企事業單位管理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五年內實現“15851人才工程”建設目標:
第一層次,培養造就10名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專家學者;
第二層次,培養造就50名在全省有一定影響的高級人才;
第三層次,培養造就800名以上在我市社會經濟發展中起重要作用的高層次人才;
第四層次,培養造就5000名專業技術骨幹人才;
第五層次,培養造就10萬名農村實用型人才。
(二)我縣實施“15851人才工程”工作目標
第一層次,力爭培養造就1名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專家學者;
第二層次,力爭培養造就5名在全省有一定影響的高級人才;
第三層次,培養造就80名以上在全市社會經濟發展中起重要作用的高層次人才;
第四層次,培養造就500名專業技術骨幹人才;
第五層次,培養造就1萬名農村實用型人才。
二、“15851人才工程”人才選拔的範圍和條件
(一)選拔範圍
“15851人才工程”選拔工作在全縣各類企事業單位和機關、社會團體中進行,包括省、市駐習單位和民營企業、鄉鎮企業等非國有經濟組織。選拔對象主要是在科研、教育、衛生、工農業生產和科技推廣等第一線工作崗位上,或在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體育等方面做出貢獻的專家、學者和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生產、經營能手。對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黨政領導幹部,一般不作為選拔對象。
(二)選拔條件
基本條件:熱愛祖國,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協調合作能力;具有創新意識和開拓精神,有較高的學術、技術水平、實踐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工作業績突出。
第一層次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已進入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進入國家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計畫”人選或列入“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的特聘教授;獲中國青年科技獎人員;進入省“四個一”工程重點專家人選;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管專家;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科學技術創新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原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的前三位專家;
獲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以上的首位專家。
2.在引進、推廣套用科學技術方面,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獲部級豐收一等獎或原省級星火一等獎的首位專家;獲二項以上部級豐收二等獎或原省級星火二等獎的首位專家;
獲二項以上國家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實施後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首位專家;
創造性地推廣套用國內外新技術、新成果、新工藝,或者在工程建設和企業技術改造中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在科技成果轉化中成績突出,效益顯著,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首位人員。
3.在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選育上獲得重大突破,其中一個品種通過國家審定或兩個品種通過省級審定,經推廣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首位育種人。
4.在工程和工藝美術創作或設計方面,獲得一項國際權威機構一等獎或兩項國內權威機構二等獎以上,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首位專家。
5.長期工作在教學第一線,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學科研成績顯著,受到國家主管部門表彰的教育專家。
6.在醫療衛生工作第一線,疾病預防控制或醫療臨床實踐效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特別在疑難病症的防治方面做出重大貢獻,居省內領先水平,在國內有一定影響並經主管部門認定的學科帶頭人。
7.在社會科學研究方面政治方向正確,學術造詣深,具有創造性研究成果,入選省“五個一工程”獎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員;獲貴州省文藝一等獎的主創人員;獲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前二位、二等獎的首位專家。
8.獲國家57項常設全國性文藝新聞獎、12項出版獎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員,以及獲其它相關省部級獎,並在全國相關領域被公認的權威和帶頭人。
在圖書館、民眾文化工作戰線工作業績顯著,有專著公開在省級以上權威出版單位發行,或者有五篇以上學術論文在國家級權威報刊發表,並在全省該學科領域被公認的權威和帶頭人的學者。
在美術、書法、攝影、雕塑等藝術創作中成果顯著,有作品參加過兩次中國文聯、文化部主辦的全國性展覽活動,並獲二等獎一次以上,或其作品在全國性權威報刊發表五幅(尊)以上,在全省該學科領域被公認的權威和帶頭人的藝術家。
9.獲得了與以上內容相應的成果,為我省學科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其他專家、學者。
第二層次人選: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市管專家;入選市高層次科技人才建設工程前10名的科技領軍人才;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科學技術創新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省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獲得者。
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三等獎獲得者;原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的前五位專家
獲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的前三位、二等獎的前二位專家,三項以上三等獎的首位專家。
2.在引進、推廣套用科學技術方面,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獲部級豐收二等獎或原省級星火二等獎的首位專家;獲二項以上部級豐收三等獎或原省級星火三等獎的首位專家;
獲得國家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實施後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首位專家;
創造性地推廣套用國內外新技術、新成果、新工藝,或者在工程建設和企業技術改造中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在科技成果轉化中成績突出,效益顯著,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前二位人員;
在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選育上獲得重大突破,其中一個品種通過省級審定,經推廣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首位育種人。
3.在工程和工藝美術創作或設計方面,獲得一項國際或國內一等獎,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首位專家。
4.長期工作在教學第一線,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學科研成績顯著,受到省部級表彰的教育專家。
5.在醫療衛生工作第一線,疾病預防控制或醫療臨床實踐效果達到省內領先水平,特別在疑難病症的防治方面做出重大貢獻,居市內領先水平,在省內有一定影響的學科帶頭人。
6.在社會科學研究方面政治方向正確,學術造詣深,具有創造性研究成果,入選省“五個一工程”獎的成果完成人員;獲省文藝二等獎的主創人員;獲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前二位、三等獎的首位專家。
7.獲國家57項常設全國性文藝新聞獎、12項出版獎的成果完成人員,以及獲其它相關省部級獎,並在全省相關領域被公認的權威和帶頭人。
在圖書館、民眾文化工作戰線工作業績顯著,有專著公開在省級以上出版發行,或者有三篇以上學術論文在國家級報刊發表,並在全省該學科領域被公認的權威和帶頭人的學者。
在美術、書法、攝影、雕塑等藝術創作中成果顯著,有作品參加過中國文聯、文化部主辦的全國性展覽活動,並獲三等獎一次以上,或其作品在全國性報刊發表三幅(尊)以上,在全省該學科領域被公認的權威和帶頭人的藝術家。
8.在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中,能夠準確把握市場規律,結合實際運用現代科學管理理論,富於創新,有獨到的科學管理方法和具體措施,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省內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受到省部級表彰獎勵的企業家。
9.獲得了與以上內容相應的成果,獲得遵義市科學技術獎、遵義市科技帶頭人獎、遵義市企事業人才貢獻獎、遵義市青年科技獎、遵義文藝獎、遵義市實用技術推廣獎,為我市學科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其他專家、學者。
第三層次人選:縣管專家,部門或行業學科帶頭人、單位業務骨幹,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有較高的學術、技術水平和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在同行業專業技術人員中有較高威望,在工業、農業、教學、醫療、文藝、科研和科技推廣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做出積極貢獻。
第四層次人選: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工業、農業、教學、醫療、科研、文藝和科技推廣一線等工作,紮根基層、辛勤耕耘、無私奉獻,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做出優異成績,有一定的學術、技術水平和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在同行業專業技術人員中有一定聲譽和較強影響力。
第五層次人選:具有一定科學文化知識或專業技能,或具備農民技術(民間藝人)初級以上技術職務,在農村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中起示範作用,做出一定貢獻,取得較為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15851人才工程”人才選拔的程式、辦法
(一)第一、第二層次人才的選拔辦法
1.單位推薦。所在單位提名,也可本人申請或同行專家、學術團體、專業協會(學會)推薦,候選人填寫《遵義市“15851人才工程”人才推薦表》,提供個人業績綜述、獲獎證書、發表論著、效益證明等有關材料。所在單位在認真核實材料並充分聽取同行專家和民眾意見的基礎上籤署意見,逐級上報。
2.主管部門審核。縣人才資源開發領導小組對基層單位上報的推薦材料審核同意後,報市“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
3.組織評選、公示。由市“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根據申報人選情況,組織專家組進行評估,報市“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審核後,將擬定的人選名單在媒體上公示。
4.確定。對經公示後無異議的,報市委、市政府審批確定,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培養管理。
(二)第三層次人選的選拔辦法
單位推薦,縣“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審核確定,報市“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第四層次人選的選拔辦法
單位推薦,縣“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審核確定,報縣“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備案。
(四)第五層次人選的選拔辦法
鄉鎮推薦,縣“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審核確定,報縣 “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備案。
四、管理培養措施
(一)人才管理
1.建立“15851人才工程”人才庫,對入選的各層次人才,實行分級分層管理。第一、二層次人才報市“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管理,縣管理第三層次人才,各用人單位管理第四層次人才,鄉鎮管理第五層次人才。要加強各層次人才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設,建立各層次人才情況登記報告制度,定期將各層次人才信息匯總上報市“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便領導小組隨時掌握各層次培養情況。同時,建立“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後備人才庫,形成高級人才選拔培養的長效機制。
2.建立領導聯繫專家制度。對入選第一、二層次的專家學者和高級人才,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對應聯繫;對第三層次的高層次人才,由縣級領導班子成員聯繫;對第四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由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聯繫;對第五層次農村實用人才,由所在鄉鎮領導班子成員聯繫。通過與各層次人才結對子、交朋友,及時了解掌握他們的工作進展、現實表現,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3.建立“15851人才工程”人才考核制度,健全科學的人才考核機制,形成完善的人才考核體系。要制定考核辦法,第一、二層次人才報市“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考核,由縣具體實施;第三、四層次人才由縣負責。要結合年度考核和業績考核,重點是工作實績和業務能力,包括受資助的項目進展情況。每一年度的考核結果,要記入人才考績檔案,作為各層次人才領取津貼、經費資助、獎勵和調整的依據,第一、二層次人才考核結果於次年3月前報市“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第三、四層次考核結果報縣 “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第五層次考核結果報縣 “15851人才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
4.堅持動態管理原則,對 “15851人才工程”人才嚴格管理,建立健全“15851人才工程”人才進入和退出機制。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照管理許可權,經縣人才資源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報請縣、市人才資源開發領導小組批准,取消其資格,並收回資助經費和享受的特殊津貼,情況嚴重的進行通報批評或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1)未經組織同意,離開本縣工作者;
(2)經考核不履行崗位職責者;
(3)喪失或違背評選條件和資格的;
(4)弄虛作假、謊報成果,採取不正當手段而入選的;
(5)由於其它原因,不宜繼續作為“15851人才工程”人才的。
以上人才退出後,在後備人才庫中擇優遞補。
(二)培養措施
1.組織專項培訓、全面提升素質
(1)鼓勵、支持“15851人才工程”各層次人才參加各種形式的業務培訓、進修和提升學歷、攻讀學位等活動。
(2)積極創造條件,支持“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才開展國內外學術技術交流活動。根據“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才科研項目的目標任務要求,採取多種措施,有計畫、有重點地選送他們參加國內外學術技術交流活動,積極組織第一、二層次人才參加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省“四個一”工程學術研修班、全國專業技術人員高研班學習,並採取個人申請、組織協助、單位資助的辦法聘請國內的著名專家指導學習和對口學教。根據項目或課題需要,到國家、省重點實驗室、科研機構、大專院校進行專修培訓,或組織到經濟發達地區外出參觀考察。
(3)結合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實施,積極開展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每年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舉辦專業技術人員骨幹培訓班,培訓不少於100人,五年內培訓500人左右。
(4)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活動。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縣農辦、縣科技局、縣農業局、縣畜牧局等單位共同實施,每年舉辦農村實用人才骨幹培訓班二期,培訓不少於200人,五年內培訓農村實用人才1000人。積極推進“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由縣委組織部負責選拔優秀農村青年、村支兩委幹部到大專院校提升學歷,五年新培養200名以上大專學歷的優秀農村青年、村支兩委幹部,確保全縣每個村都有一名大專以上學歷的農村實用人才。
(5)根據“生態立縣、農業穩縣、工業強縣、旅遊活縣”建設要求,由縣經貿局、縣科技局、縣建設局、縣城管局、縣旅遊局、縣招商局共同負責,開展企業經營管理、旅遊管理、城鎮管理、科技創新、對外貿易、招商引資等方面人才培訓,每年舉辦培訓班2期,培訓100人以上。
2.實行項目支撐、注重在實踐中培養
(1)將我縣“15851人才工程”同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省“四個一”工程、市“六個百萬工程”結合起來,積極推薦我縣第一、二層次人才進入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省“四個一”工程和市“六個百萬工程”,參與國家、省、市的重大科研課題和重大技術、建設項目,通過承擔、參與國家、省、市級重大項目,鍛鍊培養。
(2)整合各單位、部門承擔、管理的科技開發、推廣項目資源,向“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才傾斜,鼓勵他們申報、承擔國家、省各種科研項目,在項目實施中培養人才。
(3)根據我縣“生態立縣、農業穩縣、工業強縣、旅遊活縣”建設中重點產業培植和重點行業發展的需要,設立縣級科研課題和科技推廣、套用項目,通過申報、論證等必須程式,鼓勵和支持第一、二、三層次人才承擔項目研究開發工作,在實踐中不斷增長知識與才幹。
(4)給予“15851人才工程”人才充分的科研自主權,積極支持各類人才參加各類學術委員會、學術團體、評審委員會的活動,為其創造良好的發展機會和條件。
3.抓好 “15851人才工程”核心人才群體建設。“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才,要根據其所在崗位職責任務的要求和所承擔項目的需要,為他們配齊科研助手或組建學術梯隊,不斷形成一批具有專業優勢、學科互補、創新能力強的人才群體。同時,繼續抓好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為實施“15851人才工程”提供後續人才保障。
4.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各層次人才的思想道德素養。全縣各單位要按照“三個代表”要求,切實加強對各層次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多種形式開展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理想信念、職業道德教育,組織國情、省情、市情、縣情教育考察活動,引導他們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團隊協作意識,弘揚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勇於創新、甘於奉獻的精神,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道德素養,促使他們迅速成長為先進生產力的開拓者和先進文化的創造者、傳播者。
五、保障機制
(一)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15851人才工程”建設的投入力度
1.設立縣級人才開發專項資金。縣財政每年通過預算撥款,設立縣級人才開發專項資金,用於“15851人才工程”建設的人才引進、培訓、教育、管理和第一、二層次人才科研支持、特殊人才津貼兌現。全縣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 “15851人才工程”各層次人才開展科研工作。
2.根據“15851人才工程”各層次人才的培養計畫,採取定向投入、重點資助的辦法,對選拔確定的“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才,在培養期內,經組織有關專家對所選擇科研項目初步評估後,根據項目和課題的需要,在縣級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中給予經費資助。第三、第四層次人才由縣主管部門及人才所在單位按培養目標和科研項目給予必要的經費資助。
(二)建立激勵機制,調動各級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
1.深化分配製度改革,落實用人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機制。允許資本、技術、知識、專利、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鼓勵技術入股、專利入股、持股經營和兼職兼薪,大力推行績效掛鈎、協定工資、指導性工資、崗位工資、項目分配、股票期權等分配辦法,對在關鍵崗位的按照優酬原則,實行特崗特薪,讓有貢獻的人才得到相應的報酬。
2.加強人才市場培育,完善社會服務體系,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形成人才流動的良性機制,激勵單位選育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使用人才,人才自我培育、敬業奉獻。
3.發揮專家選拔工作和職稱工作的導向作用,促進人才成長。對入選“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的人才,報市列入市管專家管理,對在培養期間進步快、貢獻突出的,優先推薦參評省管專家、省“四個一工程”核心專家和國家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優先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優先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4.建立“15851人才工程”人才貢獻獎。縣級部門對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教文化衛生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予以表彰獎勵,實行重獎。要建立表彰獎勵制度,激勵各級各類人才建功立業、多作貢獻。
5.發揮“15851人才工程”人才在科技創新中的積極作用。鼓勵“15851人才工程”人才積極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有計畫地組織各類人才開展學術講座、技術諮詢、業務指導等活動,結合實際情況,推薦第一、二層次人才參加市政府決策諮詢專家組織,第三、第四層次人才參加縣和部門決策諮詢專家組織,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服務,發揮“15851人才工程”人才在全縣“生態立縣、農業穩縣、工業強縣、旅遊活縣”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三)改善人才的生活待遇
1.建立“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才特殊津貼制度。在培養期間,對上年考核獲合格以上等次的報市在市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中,第一層次人才由市每月發放津貼1000元、第二層次人才發放500元,第三層次、第四層次人才由縣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適當補助。
2.建立“15851人才工程”人才定期體檢制度,對第一、二層次人才,由市人才開發領導小組每年組織體檢一次;對第三層次人才,由縣人才開發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每年體檢一次。
(四)加強領導,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實施“15851人才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鎮鄉(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把這項工作當作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和落實我縣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狠抓落實。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委、政府領導,組織部門牽頭、人事部門協調,各部門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縣政府成立“15851人才工程”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組織、人事、宣傳、財政、科技、發改、經貿、農辦、農業、教育、衛生、文化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15851人才工程”的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跟蹤管理,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協調服務和信息反饋工作。各鎮鄉(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要求,建立相應的機構,明確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發揮在工程實施中的主導作用,牽頭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具體實施辦法,積極選拔、推薦各層次人才,督促、落實人才培養計畫。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自覺把部門、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列入“15851人才工程”建設工作中,整合資源、集聚力量,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15851人才工程”實施創造良好的條件。各類人才所在單位要切實擔負起培養管理的重任,制定並組織實施好培養計畫,盡力為人才的快速成長和充分發揮作用營造寬鬆環境,推進“15851人才工程”建設取得圓滿成功,為“生態立縣、農業穩縣、工業強縣、旅遊活縣”建設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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