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清理整頓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我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全面清理整頓非法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防範非法廣播電視信號的傳播,確保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維護國家政治、信息、文化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129號令)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清理整頓實施方案
  •  組長:苟明利 
  • 整頓時間: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5月20日
  • 範圍:各縣城區、周邊和各鄉鎮所在地
內容,時間,

內容

一、組織領導
成立習水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清理整頓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苟明利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田 莉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羅勤生 縣文體廣電局局長
成 員:馬 龍 縣公安局副局長
馮世富 縣公安局副局長
任家強 縣維穩辦主任
鐘 文 縣質監局局長
王振宇 縣工商局副局長
袁 宏 縣文體廣電局副局長
楊志勇 縣廣電網路公司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由羅勤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袁宏、楊志勇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清理整頓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揮調度,
二、工作重點和範圍
以各縣城區、周邊和各鄉鎮所在地為清理整頓重點區域,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廣播電視設施行為,重點清查轄區內擅自設立地衛設施銷售點,重點查處網路覆蓋範圍內私自安裝的地衛設施。同時,堅決打擊擅自傳送接收境外電視節目的單位和個人。
三、時間步驟
清理整頓時間為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5月20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24日,宣傳發動階段;
(二)2009年2月1日至2月28日,調查摸底階段;
(三)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清理整治階段;
(四)2009年4月30日至5月20日,總結驗收階段。
四、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提高認識。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通告,通過上街宣傳、走家竄戶等形式發放宣傳單,廣泛深入宣傳國家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為引導民眾自覺抵制非法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非法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行為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齊抓共管,協調配合。各級職能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堅持“三抓”,打造“六大環境”,推進“一建雙創”工作的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認真開展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清理整頓工作。
廣播電視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審批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設定,組織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和使用情況的檢查,依法取締廣電網路覆蓋內私自安裝的地衛設施;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查處抗拒、阻礙管理部門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協助管理部門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檢查;對非法生產、銷售、安裝、使用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商部門主要負責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行為,並辦理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有關手續,會同廣電局依法執行定點生產、定點銷售、定向銷售的審批制度,堅決堵住非法銷售源頭;
610辦主要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社會各個單位和個人,確保廣播電視安全播出;
質監部門主要負責監督管理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質量認證;
網路公司要及時抓緊制定並出台切實可行的數位電視入戶優惠政策,在清理期間對已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單位、個人進行有效置換,特事特辦,確保用戶在能夠承受的條件下正常收聽收看廣播電視節目。
(三)加強監管,依法行政。按照“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各司其職、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各級職能部門要加大清理整頓力度,正確運用法律法規,把握政策性,注意講究方式方法,避免簡單粗暴的執法行為,進一步規範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好清理整頓工作,廣播電視管理部門要認真負責地做好牽頭工作,加強與各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主動會同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清理整頓工作。
(二)廣播電視管理部門要編報本轄區內開展清理整頓情況,並按上級要求每三天上報一次工作情況。
(三)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加強日常監管,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對清理整頓工作不力的有關責任人,要實行責任追究,
(四)在清理整頓工作期間,縣領導小組將到各鎮(鄉、區)和相關部門進行督導,對整頓工作不力的嚴肅追究責任。
(五)清理整頓工作結束後,各地要將清理整頓工作情況匯總上報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清理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文體廣電局)。

時間

2009年2月25日至2009年4月中旬,落實整治方案,組織執法力量,全面開展執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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