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聘請招商大使和選聘特約招商骨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聘請招商大使和選聘特約招商骨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習水縣聘請招商大使和選聘特約招商骨幹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2015年1月26日
習水縣聘請招商大使和選聘特約招商骨幹
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創新招商方式,拓寬招商渠道,充分調動社會各界關心和支持我縣招商引資工作,更好地推動我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義
通過面向社會各界聘請一批招商大使,面向全縣各級各部門選聘儲備一批特約招商骨幹,進一步健全招商網路,搭建招商平台,著力構建全社會招商長效機制,精準組織招商,不斷提高我縣對外招商工作實效。
二、選聘名額
招商大使20—40名,特約招商骨幹100名。
三、選聘範圍
(一)招商大使
1、在我縣投資達一定規模且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外來投資企業負責人。
2、熱愛習水,關心習水,支持習水發展,熱心推進習水對外經貿交流與合作,且做出較突出成績的各界人士。
3、在外工作的習水籍領導幹部、企業家、成功人士。
4、曾在習水工作過的非習水籍領導幹部以及與習水縣經濟社會各方面交往密切,樂於支持幫助習水發展的非習水籍社會各界成功人士。
(二)特約招商骨幹
1、各鄉鎮(區)、各部門分管領導,各園區辦負責人。
2、全縣各級各部門中熟悉縣情、熟悉招商工作、具有一定談判能力的在職工作人員。
四、聘任程式
(一)報名。單位推薦、個人自薦均可。各鄉鎮(區)及有關部門提出習水縣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推薦名單,並將推薦人員的姓名、籍貫、性別、工作單位、聯繫方式、地址和個人簡歷等有關資料,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報縣投資促進局。
(二)審查。縣投資促進局對報名人員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將初審情況報縣人民政府審核批准。
(三)聘任。由習水縣人民政府為習水縣招商大使、特約招商骨幹分別頒發《習水縣招商大使聘用證書》、《特約招商骨幹聘用證書》。
(四)聘期。習水縣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聘任期限暫定為2年,聘期屆滿後經主管部門綜合考評合格可續聘。
五、主要職責
(一)對外宣傳推介我縣投資環境和招商項目。
(二)引薦境內外企業到我縣投資,並及時溝通合作雙方的意見、信息,推進項目的合作和建辦。
(三)廣泛收集投資信息,提出對接建議,並及時反饋縣投資促進局。
(四)積極聯絡邀請各地潛在的投資者來我縣參觀考察,洽談對接,推進項目合作。
(五)對我縣招商引資工作和招商活動提出意見建議,並積極協助開展具體的推介和招商活動。
(六)廣泛聯絡縣域外人士協助我縣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發展新的招商大使。
(七)充分利用自身實力和社會關係,廣泛宣傳我縣的資源優勢、產業優勢和投資環境,吸引全國各地投資商關注習水、投資習水,為習水提供投資重大項目線索並促成項目落戶。
六、管理機制
(一)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服務。一是要成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成立習水縣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領導、縣人大、縣政協聯繫招商引資或對外合作的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投資促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二是要設立聯絡員辦公室。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中各設1-3名聯絡員,設立習水縣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聯絡員辦公室(以下以後簡稱“聯絡辦”),由投資促進局局長任主任,具體負責抓管理和服務工作。三是要加強溝通協調。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掌握招商線索後,與對口聯絡員聯繫和溝通,共同做好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2、實行表彰獎勵,注重示範效應。一是要適當表彰先進。縣委、縣政府每年不定期召開習水縣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座談會,交流工作心得,總結工作經驗,為習水招商引資建言獻策,表彰對習水招商引資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二是要獎勵招商成果。對為引進項目提供線索並促成項目落戶的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均按《習水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給予相應獎勵。三是對招商大使引薦外資規模大、科技含量高,對我縣產業結構調整、經濟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可推薦授予“習水縣榮譽市民”、“習水縣縣城貴賓”等待遇稱號。
3、突出抓好招商大使的管理服務。一是抓好日常管理。縣投資促進局作為招商大使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招商大使相關的管理和服務,以及投資信息的收集和處理工作。與招商大使保持經常性聯繫,及時處理招商大使反饋的有關信息和建議,並定期將情況報縣政府。二是抓好交流互動。不定期邀請招商大使來我縣考察環境、交流經驗和參加我縣舉辦的重大經貿活動等。三是適當保障招商大使活動經費。根據招商大使組織、邀請來我縣考察的潛在投資者的人次和實際引資業績情況,每年對貢獻突出的招商大使提供一定的招商活動經費,用於來我縣考察、對接、洽談招商事務的相關費用支出。
(二)引資獎勵認定與執行
1、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引資獎勵的考核認定,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引資獎勵認定程式
(1)引薦項目從開始洽談起,在縣投資促進局建立項目檔案,並確定項目引薦人,以後的獎勵對象以首次確定的引薦人為準。
(2)引薦項目正式簽訂契約並取得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後,由項目具體受益單位向縣投資促進局備案。
(3)引薦項目外資到賬後,由項目具體受益單位填寫《引薦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交縣投資促進局。縣投資促進局提出初步獎勵意見,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3、引資獎勵標準
(1)按《習水縣招商資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2)原有企業增資擴產、搬遷、停舊開新項目不在獎勵範圍之內。
4、引資獎勵資金兌付辦法
(1)按資金實際到賬情況,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集中審核批准,分兩次兌付:資金實際到賬30%且項目正式開工後,兌付應得額的30%;資金全部到賬後,兌付剩餘全部獎金。
(2)資金到賬後因故抽回資金的,引薦人退回所得獎金。
(3)獎金以人民幣支付。人民幣與其他貨幣的折算,按資金實際到賬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
七、工作經費
聘用招商大使所需經費由縣投資促進局提出意見,縣財政局審查同意後報縣政府批准。招商大使和特約招商骨幹引資獎勵資金,在招商專項經費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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