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習水縣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工作方案》是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省市駐
習機構及縣屬企事業單位:
《習水縣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工作方案》經縣人民政府同意,
現印發你們,請按照檔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實。
2015年3月3日
習水縣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要求,現就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綜合運用行政審批業務流程,組織相關審批部門按照“一窗受理、並聯審批、限時辦結、流程監控”的原則,實現《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一窗受理、一表登記、三證同發”。
建立申請表格“一表制”,申請人只需填寫一份登記申請表,同時遞交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所需資料,由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收件並送相關部門審核。對各部門收取資料目錄中重複的資料,實行並聯審批後只需收取一份。各部門審核通過後,同時發放《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給申請人。
二、主要內容
(一)改革實施的範圍。
企業登記並聯審批改革實施的範圍是習水縣範圍內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
(二)改革涉及的審批項目。
納入企業登記並聯審批改革的審批項目有:
1.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2.企業法人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核准;
3.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准;
4.稅務登記證核發(含國稅、地稅)。
5.公章刻制便民服務登記;
(三)並聯審批的運行機制。
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設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統一提供並聯審批指引和諮詢服務,統一收取申請材料並將相關信息和材料錄入並聯審批作業系統、傳送各並聯審批部門;各並聯審批部門共享信息,各負其責,在規定時限內同步完成審批,將證照及相關文書交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一併向申請人發放有關證照及相關文書。
(四)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的職責。
1.接受申請人的辦事諮詢,一次性告知各項審批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和辦理流程。情況複雜的諮詢,指引申請人到政務中心相關部門視窗。
2.一併收取各項審批的申請材料,將所需信息錄入並聯審批作業系統,登記並抄告相關信息,向申請人出具《收件憑據》。
3.負責申請資料中複印件資料的原件核對並加蓋核對章,將申請資料掃描並上傳至並聯審批作業系統。
4.組織協調各並聯審批部門分步完成審批。
5.收集各審批部門的反饋意見和審批文書、證照。
6.一併發放《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相關文書。
7.統一公示並聯審批信息並及時更新維護,包括辦事指南、辦理流程、辦事結果等。
(五)各並聯審批部門的職責。
1.提供本部門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申請表格、參考文書和證照模板;辦事指南、表格內容、參考文書和證照模板有更新的,及時告知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
2.配合併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完成辦事諮詢,及時答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的徵詢,共同履行一次告知義務。
3.同一份申請資料需報送兩個以上部門的,相關部門應協商確定裁量規範,並按照商定的裁量規範執行,確保各部門對申請資料審查標準的一致性。
4.按要求完成審批事項的預審和審批,在規定時限內將預審或審批意見反饋給申請人和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
5.審批完成後,及時將有關證照和相關文書送到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
6.審批事項涉及收費的,指派專人到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提供收費服務。
(六)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網上登記服務。
改革同時推出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全程網上辦理、核准服務。
申請人登錄“習水縣網上審批服務大廳”查詢企業名稱、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手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網路審批,出具電子版《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該通知書與紙質《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具有同等效力。
申請人需領取紙質《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的,憑紙質申請資料到縣政務中心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視窗領取。
(七)並聯審批的辦理步驟。
申請人辦理企業登記並聯審批,由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統一接收申請材料,通過並聯審批作業系統分送各審批部門並行審批、限時辦結;審批通過後,由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一併發出《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相關文書。企業登記並聯審批承諾辦結時限為4 個工作日。
申請人辦理企業登記並聯審批的,登錄“習水縣網上審批服務大廳”了解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和企業登記並聯審批的辦事指南、辦理流程和步驟;也可以到政務服務中心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諮詢。
申請人到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諮詢的,綜合服務視窗應一次性告知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所需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和辦理流程,指引申請人通過“習水縣網上審批服務大廳”下載表格和提出申請。
具體辦理步驟:
第一步:名稱預核
申請冠以“習水縣”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的,申請人通過“習水縣網上審批服務大廳”查詢並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手續,通過網路報送所需資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收到名稱預先核准申請後當天完成審批或意見反饋(下午16∶30 時之後收到的,下一個工作日上午12∶00 時前完成審批或意見反饋)。審批通過後,申請人獲得電子版《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編號,可直接啟動並聯審批網上預審程式。申請冠以“貴州”、“貴州遵義”或“遵義市(不含‘習水縣’)”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需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視窗辦理。
第二步:網上預審
為減少申請人在登記視窗的往返,改革同步推行申請資料網上預審服務。申請人取得《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後,登錄“習水縣網上審批服務大廳”按照辦事指南準備好申請資料並逐一上傳;系統自動從申請人填寫的《並聯審批綜合信息登記表》中提取信息生成各部門要求的申請表、自動提取相關資料分送各並聯審批部門預審,各部門同步對資料進行預審,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預審意見;資料不齊的,將需要補正的內容通過系統反饋給申請人。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未反饋的,視為預審通過。
各部門應配備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負責網上預審工作,對需要補正的資料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填寫《並聯審批綜合信息登記表》後,系統自動生成各部門要求的申請表。預審通過後,申請人需自行下載、列印生成的表格,按照要求籤名(蓋章)後交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申請人也可以把申請資料交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由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代為錄入資料、申請網上預審。
第三步:一窗收件
經各部門聯合預審資料齊備後,申請人把整套資料(含需要校對的原件資料、含並聯審批作業系統自動生成的各部門表格)交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對照企業登記並聯審批材料目錄、各部門預審意見收取資料,將所有資料掃描、錄入並聯審批系統,向申請人出具《收件憑據》;並通過系統把資料分送各部門並聯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同時開始計時。對於已經掃描錄入系統的資料,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申請人、各部門均不得更改原檔案資料;確需修改的,需取得收取該份資料的各並聯審批部門一致確認後方可修改。
第四步:並聯審批
各部門在並聯審批作業系統接收到收件提示後,立即進行審批並從速完成。資料經部門審批通過的,系統自動生成相關網路版證照、文書並傳送給綜合服務視窗和各並聯審批部門。網路版證照由系統自動加具“此件僅作辦理並聯審批內部使用”的水印,在並聯審批系統中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效力,各部門依據網路版證照信息完成審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申請不予核准的,應及時將不予核准的書面決定和理由告知申請人,並通過並聯審批作業系統告知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和各並聯審批部門,並聯審批流程終止。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工商營業執照》核准通過的,後續部門要從速完成批准和證照製作工作;後續部門不予批准的,及時出具不予批准的書面決定,通過並聯審批作業系統告知申請人、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和各並聯審批部門。所有部門需在4 個工作日內完成並聯審批及相關證照、文書的列印。各部門承諾審批時限為:(1)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審批;(3)縣國稅局或地稅局在5個工作日完成《稅務登記證》核准。
第五步:領取證照
各部門需在審批完成當天把列印好的證照、文書等需發放給申請人的資料送至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收齊各部門證照、文書後及時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申請人憑《收件憑據》、身份證件到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一併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不予核准通知書》。證照涉及收費的,在綜合服務視窗開具繳費單據到縣農行入駐政務中心視窗刷卡繳費。
第六步:資料存檔
並聯審批完成後,紙質資料存檔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為主。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登記資料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存檔,各部門申請表原件、除《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申請材料外的其他資料由各部門存檔。各部門日常工作需查閱申請資料的,通過並聯審批檔案系統查閱掃描件;涉及行政複議、訴訟案件需查閱紙質登記檔案的,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借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予以配合;查閱掃描檔案需加蓋查詢章的,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予以配合。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
1.2015年2月底前,完成並聯審批工作方案制定。
2.2015年3月底完善並聯審批流程、並聯審批申請表等。
3.2015年4月底前開發並聯審批作業系統,完善習水縣網上審批大廳
(二)系統測試階段。
1.2015年5月10日前,在縣政務服務中心進行企業登記並聯審批的系統測試。
2.2015年5月11日~30 日,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試運行企業登記並聯審批。
(三)正式實施階段。
2015年6月1日起,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在縣政務服務中心正式實施。
四、配套措施
(一)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的落實。
縣政務服務中心按需設定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從各並聯審批部門抽調業務骨幹到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配套設備。縣政務服務中應做好視窗的安排布置,相關部門視窗布置在同一樓層並毗鄰辦公,方便業務溝通。
(二)加強組織領導。
並聯審批改革工作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開展工作,各並聯審批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在職能範圍內認真履行審批職責;立足解決現實問題,明確工作任務,做好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更多支持。
(三)服務效能的監督、考核。
督察局和非公有制投訴中心會同政務服務中心加強對並聯審批部門的效能督查。並聯審批業務納入縣電子監察系統(含網上預審環節、並聯審批環節),實行限期辦理警示制度;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並聯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和各並聯審批部門服務視窗的效能考核,確保並聯審批的高效運行。
(四)做好宣傳引導。
充分做好企業登記並聯審批方案的宣傳工作,鼓勵申請人通過網上審批服務大廳下載表格和提出申請。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動員各方力量支持改革。做好政策宣傳和釋疑解惑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支持審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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