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孟群,曾任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進出口分公司總經理。
2023年4月,翁孟群受賄、挪用公款、為親友非法牟利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將擇期宣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翁孟群
- 相關事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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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進出口分公司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8月,據上海市黃浦區紀委監委訊息:翁孟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上海市黃浦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審理
2023年4月,據上海一中法院報導,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賀濤、翁孟群受賄、挪用公款、為親友非法牟利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賀濤、翁孟群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1998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賀濤、翁孟群分別利用擔任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良友集團)黨委書記、上海振興糧油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經營活動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分別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667萬餘元(以下幣種相同)、202萬餘元。2002年至2018年間,賀濤、翁孟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構貿易等形式,共謀或個人決定將公款挪用給相關個人使用,用於經營活動,其中賀濤涉及7,800萬元、翁孟群涉及4.4億餘元。2003年至2007年間,賀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授意翁孟群將良友集團下屬公司進口並可自行銷售的貨物,以境外採購價交由賀濤親友賀某對外銷售,還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將貨物銷售給賀某,使賀某非法獲利總計3,126萬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賀濤、翁孟群的行為應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對本案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辯護人主要針對被告人的犯罪數額、法律適用及量刑情節等發表了相應意見。
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庭審。合議庭將在評議後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