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有關政策、發展戰略的中長期規劃;負責《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馬市水利局
- 李拴軍同志: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 王照新同志:負責水行政執法和城市節水工作
- 張建長同志:負責防汛抗旱
工作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管理和發放取水許可證;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負責全市水文工作。
(三)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管理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和省資源環境與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組織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處理部門間和鎮、村間的水事糾紛。
(六)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使用進行巨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域開發利用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七)編制、審查全市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的實施。
(八)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河庫及灘地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大堤的安全監管;主管全市漁業工作。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程。
(十)組織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組織對外水利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二)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三)負責城市供水,並組織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設與管理。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李拴軍同志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和水務公司;
王照新同志負責水行政執法和城市節水工作,分管水政大隊和節水辦;
張建長同志負責防汛抗旱、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和水務公司綜合大樓建設,分管水利技術推廣站;
李智偉同志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安全飲水、黨務、民眾工作、計畫生育、對外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業務科。
內設機構
義馬市水利局機關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建設;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重大會議組織、宣傳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機構編制工作;組織局管幹部、公務員、科技幹部培訓及工人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局直屬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和統籌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勞動保護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擬定全市水利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水利行業技術、教育工作;籌措管理全市各類水利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對水利資金進行調控;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政策,協調、指導全市水利價格收費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資金調度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會計事務管理及水利行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防汛通訊工作。
二、業務科(水政水資源科)擬定全市水利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投資計畫、流域綜合規劃和專項水利規劃;組織擬定全市中長期水供求計畫;擬定全市農村水利政策,組織編制全市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及農村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水井鑿井管理;指導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指導全市抗旱工作;組織對河流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組織實施水庫、大壩安全監管;負責河道、水庫及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等水域岸線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水利工程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管理;指導全市防洪工作;指導水域的綜合治理、開發利用;負責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申報工作;承辦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管理、質量監督、造價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行業規程、規範、技術標準;擬定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協調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擬定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批生產建設單位水土流失監測並定期公告;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指導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導全市“四荒”開發治理及機制轉換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水利有關規章制度及改革方案;實施全市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工作,承辦重大水事糾紛協調的有關工作承辦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組織全市水資源的調查評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水量分配方案;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引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庫的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城市供水水源規劃;負責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供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編髮義馬市水資源公報;歸口管理全市漁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