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有13點,內設5個機構,其中辦公室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義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草案、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監察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監察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監察有關部門和各辦事處的安全生產監督監察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監察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監察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施、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險源監控及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監督管理市管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並負責監督監察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監察綜合工作。
(五)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按職責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國家、省、三門峽市調查處理較大以上事故。
(六)負責監督監察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監察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含煤礦)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監察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九)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申報、推廣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指導協調和監督監察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協助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安全生產協調科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訂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提案、議案、信訪和行政事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和審計工作;承辦機關、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受理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和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資質的申請;協調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綜合性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草案和標準;負責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的研究;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價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監察;承擔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培訓和資格審核工作;監督監察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關於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聯繫有關部門和各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通報全市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和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
(二)安全生產監督監察科(掛事故調查科牌子)
依法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尾礦庫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監督監察冶金、建材、機械、輕工、菸草、電力、貿易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依法監督監察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相關安全生產和經營(批發)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監管綜合工作;承擔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監管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依法組織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受市政府委託,負責一般性傷亡事故的批覆與結案工作;依法監督對安全生產有關事項負有審查批准和監督職責的行政部門和人員履行職責;依法對事故責任人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監察,並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受理生產安全事故的舉報、查處和舉報獎勵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
依法監督監察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範性檔案草案和管理制度;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發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監察工作。
(三)義馬市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本市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動態巡查,負責對舉報、移送或上級交辦的安全生產違法案件進行查處,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法律法規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工作;參與區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案工作,組織查處事故中的違法行為和監督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和防範措施的落實;對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和重、特大安全隱患實施巡查監控和督促落實整治;對市級審批的新建、改造、擴建項目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類行為;實施全天候安全生產值班,協助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組織、指導、協調、監督辦事處安全生產巡查工作。
(四)義馬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主要職責:宣傳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組織編制修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分析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監控信息,預測重特大事故風險;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應急值班調度,收集報告安全生產重要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義馬市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依法監督監察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相關安全生產和經營(批發)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監管綜合工作;承擔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監管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