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刑法典(1930)

義大利刑法典(1930),1930年10月公布,次年7月1日起實施。共分3編734條。第1編犯罪通則,共8章,規定刑罰法規,刑,罪,犯人及犯罪的被害者,刑的變更、適用及執行,罪及刑的消滅,民事裁判和保全處分;第2編犯罪分則,共13章,特別規定了對宗教感情及對死者敬愛之情的罪,對於公共道義、善良風俗的罪,對家族的罪等;第3編違警罪。該法典對新舊兩派刑法理論持折衷態度,在主要貫徹主觀主義社會防衛原則的同時,又承認責任原則,對各種犯罪行為規定了對應的刑罰;在犯人分類上貫徹了刑事人類學派的理論,除一般累犯外,還規定了習慣犯、職業犯和本能犯;明確規定了量刑時應考慮的情況;首次明確規定保全處分,並肯定其處於重要地位。這部法典經過修改仍是義大利現行刑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大利刑法典(1930)
  • 頒布時間:1930年10月
  • 實施時間:193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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