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通信工業協會
- 性質:全方位的服務性國家貿易組織
- 時間:1924年
- 英文簡稱:TIA
發展歷史,組織機構,制定程式,
發展歷史
1924年,一些電話網路供應商組織在一起,打算舉辦一個工業貿易展覽。後來,它就漸漸演變成為美國獨立電話聯盟委員會。1979年,該委員會分出一個獨立的組織—美國電信供應商協會(USTSA),並成為世界上最主要的通信展覽和研究論壇的組織者之一。1988年4月,USTSA與EIA的電信和信息技術組合併,形成了TIA。EIA是1924年以無線電製造商協會名義成立的一個組織。
組織機構
TIA是一個成員推動的組織。根據該組織的規定,在華盛頓選舉出31個成員公司組成理事會,並根據以下工作事務成立了六個專門委員會:
成員範圍和發展;國際事務;市場和貿易展覽;公共政策和政府關係;小型公司;
TIA成員主要關心的技術領域。
每個專門委員會由一個理事成員掌管。MMTA:多媒體通信協會(MMTA)的前身是北美通信協會,成立於1970年。它為設備製造者、軟體設計者、網路服務提供者、系統集成者提供一個論壇,為通信和計算機套用提供開放市場而努力。
TIA的標準及技術委員會
TIA是經過美國國家標準協會(ANSI)認可的,可制訂各類通信產品標準的組織。它為自發工業標準的制訂作出重要貢獻,大大促進了通信產品的貿易。TIA的標準制訂部門由五個分會組成。它們是:
用戶室內設備分會;網路設備分會;無線設備分會;光纖通信分會;衛星通信分會。
在TIA中,來自製造商、服務提供者、最終用戶等不同方面的1200餘人共同參與有關產品性能測定和合格評定的標準。TIA代表美國參加各種國際性標準制訂活動,如國際電信聯盟(ITU)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等。
用戶室內設備分會(UPED)
本分會主要圍繞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用戶室內設備的性能和安全的有關法規進行工作的。與UPED合格評定活動緊密聯繫的是國際間檢驗結果互認協定(MRAs)的簽訂。UPED還代表通信工業界參加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它支持的技術委員會包括:TR—29(傳真系統和設備)和TR—30(數據傳輸系統和設備),主要負責數據、傳真協定方面的標準;TR—32(個人無線電設備)主要負責用戶產品的標準,如無繩電話;TR—41(用戶室內通信要求)隨著新的分委員會的成立而不斷擴大,包括TR—41.10(專用網綜合業務數字網(ISDN)),根據美國的情況發展X3S3.6的工作,並與世界上的ISO/IEC組織ISO/IEC/JTC1/SC6合作制訂專用ISDN的國際準。TR—41.8(商用、民用大樓分配系統)是一個最活躍分委員會,研究各類有關大樓布線系統的各種標準。
網路設備分會
本分會的三個部門主要負責智慧型網、點對點微波和廣播傳輸方面的技術問題。本分會委員會目前正在研究微波系統的通信用塔和障礙物的判定準則標準。由於目前諸如NII、個人通信業務(PCS)和高清晰度電視(HDTV)的出現,對本分會和各部門形成了挑戰。
無線設備分會
本分會主要滿足移動及車載雙向無線設備製造商的需求和興趣,是TIA中發展最快的分會。本分會中,目標主要集中於蜂窩電話系統的政策和技術事務。專用無線部主要負責用於工業、運輸和政府部門的雙向無線通信系統;新式1800部主要發展個人通信系統(PCS);智慧型運輸系統部主要滿足智慧型運輸系統(ITS)工業出現對通信的需求。最近成立了固定點對點部主要解決點對點微波通信的技術和政策問題。TR—8(移動和個人專用無線電標準)主要起草傳統陸地無線電產品和系統的標準,包括套用於語音傳輸和數據傳輸兩方面的產品。TR—45(公眾移動和個人通信系統標準)起草蜂窩電話系統和PCS的性能、兼容性、互操作性和業務標準。TR—46(移動和個人通信)起草使用1900MHz頻段的通信系統特有技術的有關標準。TR—14(點對點通信系統)主要負責960MHz以上陸地固定無線電通信設備和系統有關的標準。
光纖通信分會
本分會的主要目標是研究光纖通信技術的相關問題,包括與之相關的法規問題以及電話公司與電纜公司之間的競爭。本分會最近成立了光纖區域網路部以發展區域網路中光纖到桌邊的套用。本分會的兩個主要技術委員會是FO—2(光纖通信系統)和FO—6(光纖),FO—2主要研究通信和多用途兼容性系統的標準,FO—6主要研究光纖、連線器等光器件的標準化。150餘名專家和工程師每年開會兩次,更新標準,討論協調試驗規程和程式,已起草了120餘個試驗程式和50餘個規程檔案。
衛星通信分會(SCD)
TIA成立衛星通信分會(SCD)以滿足通信、可行性和頻譜合理利用的需要。尤其從未來的國際通信現代化的角度來看,頻譜分配、頻譜管理和固定業務(FS)、固定衛星業務(FSS)的可行性要求越來越高。
衛星通信分會(SCD)成立僅兩年時間,其成員現在包括休斯公司、AT&T實驗室、北方電訊、愛立信、波音、阿爾卡特、貝爾、朗訊和摩托羅拉等。本分會包括兩個部門:通信和可行性部(CIS)和頻譜、軌道利用部(SOUS)。SCD及其部門每年開會四次。本分會主持TR—34(衛星設備和系統委員會),包括兩個分委員會TR—34.1 和TR—34.2。TR—34.1主要負責異步轉移模式(ATM)、ATM業務量和阻塞控制、ATM業務質量、數據協定、呼叫和連線管理和移動衛星通信的空中接口。TR—34.2主要負責有關頻譜的問題,包括2GHz的使用,及FCC分配規則,如38~50GHz的分配規則、世界無線電大會(WRC)中美國的地位、同步地球軌道(GEO)Ka波段許可證、非同步地球軌道衛星業務(NGSO/FSS)的分配和許可等。TIA打算將TR—34及其分技術委員會成果提交給ITU,同時從1998年開始與ETSI進行更加緊密的聯繫和合作。
制定程式
TIA根據協會工程指南的原則制定TIA標準項目或技術檔案。在某些技術領域如果有制定新技術標準或技術檔案的申請,可以先向TIA工程委員會或分委會提出,如提案得到支持且有一些成員願意就此項目展開工作,工程委員會或分委會就以項目開始通知(PIN)的形式提交TIA批准。當項目被批准立項後,工程委員會及分委會將進一步開展工作以得出該項目的技術參數。當起草的標準或技術檔案接近完成時,該工程委員會對草案檔案進行傳閱並舉行投票,這次投票稱為“委員會函審投票”,投票的目的是確定尚未解決的問題並在工程委員會或分委會達成共識。所有收到的意見都應得到解決。在這一階段,標準不向公眾公開。如果該標準將會成為美國國家標準,由工程委員會推薦的草案還將在工業界舉行投票,這就是標準徵求意見。在這一階段,任何對標準感興趣的組織都可以投票,一般是三種意見:同意、有意見但同意、有意見不同意。這些意見也將會在標準的修改中得到解決。當然,這種投票也可擴大到全球範圍。當最後的檔案草案得到工業界認同後,檔案連同其投票的信息一同被提交到TIA執行委員會,如果標準將成為美國國家標準,同樣的檔案也應提交給美國國家標準化協會(ANSI)標準審查委員會(BSR)請求批准。TIA執行委員會將審查標準投票信息及相關意見的解決情況,並且在得到BSR的批准後,該檔案就可得到批准成為TIA標準發布了。
作為美國國家標準的檔案,每五年應經過一次審查,以確保標準的有效性。在五年之內,標準也可能被重新頒布、修訂或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