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緊急措施署

美國聯邦緊急措施署

美國聯邦緊急措施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FEMA)是根據美國總統卡特1979年簽署的第12127號行政命令成立的政府機構,2003年3月1日之後隸屬於新成立的美國國土安全部,負責協調聯邦政府的資源以處理髮生在本國的自然災害、恐怖攻擊等緊急事件及後續事宜。

美國是一個易發地震的國家,50個州中有43個處在地震高風險地帶。地震每年給美國造成的經濟損失約44億美元。為了應對地震和其他災難,美國不斷完善一套以美國聯邦應急管理署為中心的一體化救災機制。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美國發生了一系列重大自然災害。1979年,卡特政府組建美國聯邦緊急措施署,將原本分散在不同部門的救災機構整合起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聯邦緊急措施署
  • 外文名: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英文全稱)
    FEMA(英文縮寫)
  • 機制:一體化救災機制
  • 成立時間:1979年4月1日 
  • 成立機構:卡特政府
  • 目的:應對地震和其他災難
  • 機構總部:華盛頓
  • 機構人員:4000人
機構歷史,組織構成,相關爭議,歷任署長,

機構歷史

1979年4月1日,美國總統吉米·卡特簽署的第12127號行政命令生效,美國聯邦緊急措施署(FEMA)成立。7月20日,卡特簽署的第12148號行政命令賦予該機構緊急管理和民防的雙重使命。
2003年3月1日,美國國土安全部成立,聯邦緊急措施署和其他21個組織成為其下屬機構。

組織構成

聯邦緊急措施署總部設在華盛頓4000人隨時待命應對災害。聯邦緊急措施署的中心任務是保護國家免受各種災害,減少財產和人員損失。這種災害不僅包括颶風、地震、洪水、火災等自然災害,還包括恐怖攻擊和其他人為災難。最終形成一個建立在風險基礎上的綜合性應急管理系統,涵蓋災害預防、保護、反應、恢復和減災各個領域。
聯邦緊急措施署有2000名全職工作人員和4000名後備人員,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在全國各地建有辦事處,下設10個區域辦公室。Mount Weather Emergency Assistance Center、國家應急培訓中心(National Emergency Training Center)3個國家處置服務中心
聯邦緊急措施署的合作夥伴為州和當地應急管理機構、27個聯邦機構和美國紅十字會。聯邦緊急措施署的目標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並且要有利於災後的恢復重建工作。
聯邦緊急措施署的任務包括:制定國家應急預案及其預案演練;人員培訓;信息共享;社區和家庭安全預案建立。
應急回響機制
1)應急回響的目標:保護人員;降低原生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小化次生、衍生災害造成的損失。
2)應急回響的內容:保護受災區域的安全;疏散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搜救傷員;提供緊急醫療救護;提供疏散人員和其他傷員的避難場所。
3)應急回響程式:調動聯邦政府資源和發布災害後果;災害處置:調動所有聯邦機構進行應急處置;整合聯邦、州、少數部落和地方應急回響計畫;後勤管理目標是提供準備的資源、時間、技術、地點、經費等;災後恢復重建:與地方政府一道,幫助社區進行恢復重建;前期目標是恢復社區的基礎設施。這些基礎設施包括供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電力系統燃料系統無線電通訊系統和交通系統等,最終目標是將社區的生活恢復到災難發生前的正常狀態
4)應急回響具體措施
短期措施主要是救濟和災後復原,主要包括:清除通往受災地區的廢墟;復興基本經濟活動;恢復政府基本服務;向災民提供住宿、衣物和食物。
長期措施主要是恢復重建工作,主要包括:重建重要建築設施,包括建築物、道路、橋樑和大壩等;復興當地的經濟系統:提供州和地方政府的恢復重建經費支持。
(2)州與城市層面聯邦政府不負責城市安全,而城鄉安全防護是州和城市的職責。如紐約市,為了應對恐怖攻擊,大停電,自然災害等,市政應急包括三個層面:
第一層面是“應急反應部隊(first responders)”,包括警察,消防和緊急醫療救助負責指揮和救助。
第二層面是政府各部如交通、醫院、衛生等,及私立企業(private sector)共150個單位,統一由應急管理辦公室(OEM)指揮。
第三層面是州長或市長與各局局長,負責政策層面的決策,與聯邦政府溝通,主要負責根據需要啟動國民自衛隊(National Guard)等投入應急工作中。
美國應急隊伍包括應急管理隊IMT(Incident Management Team)和應急救援隊(如消防隊、城市搜救隊和醫療隊等),並根據突發事件的複雜性也分為五級,具備不同的應急能力。美國應急管理的核心理念是“專業應急”,即應急管理中各個角色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而政府的領導層主要進行政策、策略以及涉及全局的重大決策。應急管理隊IMT、要求具有全面、綜合的應急能力,可以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政府對應急管理隊的各個職位、各個級別都設定了相應的培訓要求和考核、資格認定機制。美國應急管理規定第三級及以上的突發事件應急需要相應的應急管理隊進行指揮。因此,政府專門建立應急管理隊,並按照ICS組織結構設定其中的職位,發生突發事件時部署到各級應急指揮崗位。
美國應急救援分為軍方和政府兩類。災害發生時,軍方在總統命令下參加救援,如空中救援力量及陸軍工程兵部隊等。州長可以調用國民警備隊。政府的各類應急救援主要由警察、消防隊伍、EMS來承擔,消防隊伍中一般分為火災、危化品地震救援等不同功能小組。如美國伊州有39個應急救援隊伍,根據級別不同,分別歸當地政府或者州政府調遣。各種管線事故,民間(拖車服務等)或公司(水電氣和交通公司等)的力量會參與。還有紅十字會,教會及志願者參與。
(3)私營企業和社會機構層面美國政府的力量相對薄弱,救援和恢復重建工作大量依靠民間力量完成。私營企業主要包括各類公司,如水電氣公司、垃圾清理公司等以及大學和非政府組織(NGO)等。
1)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負責自己部門的應急管理工作,主要通過防護和保險進行平衡(通過防護措施降低保險),但企業之間的互助增強抗災能力比較薄弱。
當其他方面的救援已無法進行時,非政府組織(NGO)應與第一責任人、各級政府以及其他的機構和組織合作,為維持生命、減少身體和心理傷害、促進受災民眾的恢復提供基本救助服務。
全美國大約有30多個得到政府承認,可在災難中進行救助活動的全國自願者組織(NVOAD),它們對災難管理和各級政府的應急努力提供重要的幫助。比如,野生動物的救助和安置。
美國國土安全部和國家應急預案中的主要機構及支援機構與私人部門有效地合作以分享信息,組織活動課程,統一使用可利用的資源預防、準備、應對和補救全國性的突發事件。國土資源部可利用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私營諮詢組織來提供有關事故管理和與緊急應對的建議。
私人部門在全國性緊急事件期間的任務、責任和參與根據組織的性質和事件的類型與影響而不盡相同。私人部門根據地方的公共-私人應急計畫、互助協定或政府要求可提供應急資源,其中包括專業隊伍、設備和先進技術。在州或地方的緊急事件應對和準備行動中充當政府的積極夥伴,與政府分享信息,確認風險,提供捐助和贈與等。某些私營公用事業和高危企業的業主和經營者應擔負起準備、預防和應對意外事故的責任。
美國紅十字會受國會的委託負責災民需求,其在各地的分支機構幫助社區建立防災能力、並在災害發生後給予救助。他們有少量的機構人員,並套用大量的自願者,主要負責六個方面就在協助工作。
一是災害衛生服務:提供緊急救助(first aid),填寫藥方,收集和分發血漿。如很多老人和病人每天需要醫藥,但災害發生後,醫院和醫生聯繫不上,需要有人幫助填寫藥單,這樣才能買藥。填寫藥單需要藥劑師,在災害過程中,紅十字會負責這個工作,這個工作需要大量的醫護志願者。
二是心理健康服務:為大量災民提供災難心理救援健康諮詢和撫慰。
三是福利詢問服務:讓分散的家庭團聚,讓災區外家庭知道災區內親屬的情況。
四是家庭服務:滿足災民立即時和長期的基本生活需求,如衣服、家具、暫時居住地方、謀生工具等。
五是後勤保障:保障救援人員和災民的食品和居住。
六是其他服務,主要包括災害損失評估、通信服務、志願者的管理工作、物流配送、政府間關係、民眾服務等。
由此可見,美國紅十字會在救災過程中起到十分關鍵的作用,是民間救援力量的領導,並在政府的應急管理辦公室(OEM)都有紅十字會的聯絡員,承擔與政府各部門的有效溝通(部分應急辦的功能),救災服務(民政部和居委會的工作),志願者管理(人員管理)和社會捐贈財務管理)。
4)社會捐贈和保險
美國的社會捐贈主要由社會團體負責,以紅十字會為主,宗教團體、民間社團也發揮重要作用。美國對社會捐贈的使用比較透明,如在911事件中,因為捐款踴躍,美國紅十字會原本打算截留2億美元,用於補償911之前恐怖攻擊事件的受害者。但最終導致民眾強烈反對,最終紅十字會的領導下台,紅十字會名聲受損。
保險公司在災害救助中發揮巨大作用。相對來說,我國的巨災保險缺失,主要靠社會捐款。
在災損評定過程中,民間力量也起到重要主要。如卡特里娜颶風事件,動員了大量民間力量進行短期培訓,進行災損評估工作。

相關爭議

2006年4月27日,美國參議院公布的政府應對“卡特里娜”颶風災難調查報告呼籲當局取消應對災難的聯邦緊急措施署,代之以一個更強有力的救災機構。
2007年10月23日,聯邦緊急措施署在有關加利福尼亞州火災的新聞發布會上安排一些工作人員冒充記者,向副署長詹森提出一些比較溫和的問題。而真正的記者卻只在新聞發布會開始前15分鐘才得到有關通知,那些來不及參加的記者只能通過電話提問。事件被《華盛頓郵報》揭穿後遭到白宮和國土安全部的批評。詹森則解釋稱,聯邦緊急措施署的目的是“儘快傳達訊息”,但是恰恰“因此而在判斷上出現失誤”。

歷任署長

美國聯邦緊急措施署歷任署長
姓名
任期
提名總統
麥可·布朗
—2005年9月12日
戴維·保利森
代理
2017年6月23日—2019年2月13日
彼得·蓋納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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