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

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

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又稱盛信美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盛信),是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的全球性律師所之一,2015年在"The Vault Top 100 Law Firms"中排名第六,是美國歷史最悠久、聲譽最頂尖的律師事務所之一,也是法學院學生最難進入的律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
  • 外文名: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
  • 成立時間:1884年
  • 主營業務:銀行信貸法律事務,破產法律事務
  • 又稱:盛信美國律師事務所
發展歷史,主營業務,中國業務,

發展歷史

盛信成立於1884年。19世紀末20世紀初,盛信的業務領域主要放在鐵路改組、採礦和自然資源公司的創立以及公用事業體系的全國擴張。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盛信的業務開始向國際擴展。到20世紀20年代,公司的客戶已擴展到了非洲、亞洲、加勒比海、歐洲和南美洲。20世紀初,盛信便開始代表投資銀行進行各種企業融資。20世紀50年代,盛信的銀行業務有了進一步拓展,擔任了漢華實業銀行(Manufacturers Hanover Trust Company)的法律代表。在20世紀60和70年代,盛信的業務更加傾向於金融服務部門,成為美國各主要投資銀行的法律代表。在20世紀80和90年代,盛信開展併購業務,包括為客戶(如Kohlberg Kravis & Roberts和黑石集團) 代辦槓桿收購和融資。訴訟一直是盛信業務的重要部分。20世紀30年代,美國聯邦證券法律體系建立後,公司的證券訴訟業務發展起來。在最近幾年,公司代表來自全球各行業的客戶進行了大量的多重案件、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的訴訟、集體訴訟案件以及國際爭議解決。

主營業務

銀行和信貸法律事務
盛信銀行和信貸事務的重點領域包括槓桿融資、收購融資、項目和能源融資、金融機構貸款、媒體和娛樂融資等。近年來,盛信更好地整合了銀行和證券業務,並增強了重組業務以補充和支持銀行業務。
盛信是經辦私募股權基金的處於全球領先地位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在亞洲,盛信代表資產經理人、投資基金、投資者和其他參與方經辦境外投資基金項目,包括區域性和國家性的股票基金、基礎設施基金、專項基金產品及其他資產管理工具。在2006年,盛信連續第二年被Who’s Who Legal提名為年度全球最佳私募基金律師事務所。
破產法律事務
盛信在國內外大型且複雜的破產和重組案件中擔任主要方的法律代表人。在涉及多方關係的案件中,盛信的律師能夠對經常發生的複雜問題提供解決方案。破產事務部門的律師還要協助其他事務部門來設計交易結構,以減少破產風險。該事務與訴訟事務聯繫緊密。
稅收法律事務
盛信的稅收事務致力於為跨國公司、投資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基金和高淨值個人客戶解決複雜的交易和融資問題。業務主要集中在與合併和收購交易、複雜融資工具設計、投資基金成立、房地產投資、跨國投融資相關的稅務問題。
合併和收購法律事務
盛信作為併購參與方(買方、賣方、貸款方)的代表,為客戶經辦公共和私人併購交易。客戶包括美國和美國之外的商業企業、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以及私募股權客戶等。
訴訟事務
盛信的訴訟事務覆蓋各種類型的複雜訴訟,包括反托拉斯、保險和再保險、智慧財產權、產品責任和群體訴訟、證券、併購、勞工僱傭及其它商業訴訟。盛信還代表美國公司和跨國公司處理國際性爭議,包括重大國際性仲裁。
近期經辦的案件包括:
· 成功贏得仲裁裁決,判定盛信的客戶埃森哲(Accenture)從安達信環球組織(Andersen Worldwide)中脫離而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從而為埃森哲節省了數十億美元的賠償金,幫助埃森哲得以成為獨立的公眾公司
· 成功贏得了通用電氣和貝克特爾(Bechtel)針對印度政府提起的關於Dabhol電力項目的仲裁
· 經陪審團審判贏得了有利於瑞士再保險 (Swiss Re)和其他保險商的陪審團裁決,判定其無須為2001年9月11日的世貿中心破壞事件承擔數十億美元的保險責任
· 代表客戶日本第一株式會社(Daiichi)在一起數十億美元的專利案件中取得了陪審團審判的勝利
· 成功使得眾多針對客戶提起的證券和其他消費者集團訴訟被駁回,其中包括摩根大通 (JP MorganChase)、美國玩具反斗城 (Toys R Us)、美國電力(American Electric Power)、皇家阿霍德(Royal Ahold)、喜力(Heineken)和K-Mart/Sears等。
資本市場和證券
資本市場和證券法律事務
盛信的資本市場事務涉及普通股、可轉換債、高收益債和投資等級債。盛信為證券發行者和承銷商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盛信的業務還包括智慧財產權、反托拉斯、投資管理、公司管理、行政補償和勞工權益、政府和內部調查、保險和再保險、國際仲裁、房地產等法律事務。

中國業務

根基穩固且不斷增長
根基穩固且不斷增長的態勢
盛信成立於1884年,目前擁有700多名律師,包括166名合伙人。通過其設在香港和東京的分所,盛信在中國、南亞和東亞就範圍廣泛的公司事務提供建議。盛信在亞洲開展業務的歷史超過15年,已經確立其領先地位,並將為滿足客戶不斷增長的需求而繼續努力。2007年3月28日,盛信獲得中國法務部的批准,在北京設立代表處。
盛信的中國業務集中致力於國際資本市場交易、併購和代表私人資本客戶經辦收購和基金設立。盛信還經辦結構和項目融資及貸款、其他公司事務和商業交易,並協助美國分所代表亞洲客戶在美國經辦訴訟。在與盛信紐約、帕洛阿圖 (Palo Alto)、洛杉磯、華盛頓特區和倫敦分所進行通力合作的情況下,盛信向本地和國際客戶提供真正意義上的全球性服務。
盛信的中國業務是以盛信在全亞洲處於領先地位的聲譽、技能和經驗方面的實力為基礎的。盛信的香港和東京分所繼續活躍於資本市場和併購交易領域,集中致力於大中華區、日本和韓國等主要市場。盛信在《國際金融法律評論》(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 2005 Equity Survey進行的亞洲發行人跨國股票發行法律顧問評比中,獨占所有國際律師事務所的鰲頭。
盛信在香港的20多名律師(包括6名合伙人)擁有直接的經辦資本市場、併購、基金設立和資產管理、結構和項目融資、銀行和一般公司事務的專業經驗。盛信在香港的律師中有10多名律師的國語都非常流利,他們都是紐約州律師協會會員,並且擁有在中國經辦交易的豐富經驗。
企業融資和資本市場
盛信的中國業務組律師在大中華區代表發行人、承銷商、發行代理人和其他參與方經辦融資交易,包括發行美國/全球存托憑證和其他股權證券、債務證券(包括高收益債權證券)、可轉換、可交換和其他與股權相關的證券、商業票據及其他金融工具。盛信還就與美國和國際資本市場有關的證券法項下的報告和合規、股票交易所上市及其他事宜提供建議。
近期經辦的在中國具有代表性的資本市場交易包括:
· 中國神華能源在香港證券交易所IPO/144A規則/S條例下的發行
· 國人通信有限公司在納斯達克的IPO
· 分眾傳媒在納斯達克的IPO和增發
· 順誠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證券交易所IPO/144A規則/S條例下的發行
· 中國德信在納斯達克的IPO
· 華友世紀在納斯達克的IPO
· 九城公司在納斯達克的IPO
· 中國東方集團在香港證券交易所的IPO/144A規則/S條例下的發行
· 靈通網在納斯達克的IPO
· 中國財經線上在納斯達克的IPO
· 攜程旅行網在納斯達克的IPO和增發
盛信的律師參與了處於領先地位的中國公司的一些最主要的私有化和證券發行項目,包括中國石油、中國移動香港、中國銀行(香港)、中國電信、中國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平安保險。這些律師還參與了尚德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的IPO以及中國醫療技術公司和前程無憂網在納斯達克的IPO。
併購及其他直接投資
盛信不僅代表各種實體經辦在中國的投資項目還代表中國實體經辦在國外的投資項目。盛信的業務包括代表公司、其他投資者和財務顧問經辦收購、處置、合資和其他形式的直接投資項目。
近期經辦的在中國具有代表性的併購交易包括:
· 代表百思買(Best Buy)收購江蘇五星電器的控股權,江蘇五星是中國第四大家電和電子消費品零售商
· 代表分眾傳媒(Focus Media)經辦其對聚眾傳媒(Target Media) 和框架媒介(Framedia)的收購
· 代表花旗亞洲企業投資公司(CVCI)經辦柯萊特(Camelot)對CVCI的股份私募
· 代表美國電力公司經辦其對華北電力的電力資產處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