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行稽核局是美國報刊發行的專門稽核機構。該機構是1914年春,在原“美國廣告主協會”的基礎上改組而成的,同年八月在伊利諾斯州註冊完畢,正式成立。該機構成員有廣告客戶(即廣告主)、廣告代理機構、報刊發行人等三類。該機構的業務與一般發行稽核機構相同(參看“發行稽核”條)。
該機構的管理權屬於由27名董事組成的董事會,董事名額是按既定比例在上述三類會員中選出的。董事會有權對會員違反規章的行為作出處罰,從警告到停止權利、開除等。該局規章規定:報刊發行人不得謊報銷數,不能拒絕提供稽核所需材料,必須按時提供發行報告,會員不能違反規章,不得拒絕繳納會費及其它費用。申請入會必須遵守規章,必須獲13位以上董事同意。報刊發行人入會,還必須預繳一年會費,提供簿據帳冊以供稽核並負擔首次稽核費用。該機構會費標準是分別不同類型確定的,報刊發行人會員以發行量為依據,發行越多,納費越多,廣告主和廣告代理機構會員以所用材料和廣告業務量為依據,所用材料和廣告業務越多,繳費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