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消費稅

美國消費稅是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對部分商品徵收的一種稅。美國消費稅分聯邦消費稅和州銷售稅。聯邦消費稅的應稅商品主要是: 小臥車、載重汽車及零配件、汽油、輪胎、煤炭、火器、其他體育用品等。以生產應稅商品的廠商為納稅人,有的應稅商品實行從價定率計征,有的商品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有的商品同時實行從價定率計征和從量定額計征。

其中,小臥車以輛為計稅依據,按其耗油狀況分別規定38個差別固定稅 額,最費油的小臥車稅額約相當於最省油小臥車的稅額的五倍; 載重汽車及零配件,以銷售收入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汽油,以銷量為計稅依據,每加侖稅額9美分; 輪胎以重量為計稅依據,按用途不同規定每磅差別固定稅額; 煤炭,一般以銷量為計稅依據,分別地下或露天煤礦的煤炭,規定每噸差別固定稅額,但稅額最高不得超過煤炭銷售收入的4 %,否則按煤炭銷售收入的4%計征; 火器和其他體育用品,以銷售收入為計稅依據,實行差別比例稅率,稅率為10%或11%。州銷售稅的徵稅品目和稅率各州不同,一般以商品購買者為納稅人,以應稅商品的銷售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定率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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