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軍部部長(English:Secretary of the Navy, SECNAV) 既是美國憲法規定的法定軍事機構也是美國海軍部的首席文職長官, 隸屬於美國國防部,該職位在1947年之前是美國總統內閣的成員之一,之後因海軍、陸軍和空軍被美國國防部替代,因此海軍部長成為國防部長下的一個職務。美國海軍部長總管海軍部事務,海軍作戰部長和海軍陸戰隊總司令對其負責。
基本介紹
中文名:美國海軍部部長
外文名:United State Secretary of The Navy
現任:理察 v.斯賓塞
概況,職權,主要職責,海軍準則,海岸警衛隊,海軍秘書處,海軍歷任部長,
概況
美國海軍部部長根據國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必須為美國公民,退離現役軍職至少5年以上同時由美國總統提名參議院多數票選舉追認。 美國海軍部部長自其設立的1789年直到1949年一直是美國總統內閣的成員之一, 根據1947年美國國家安全法修正案,海軍部與陸軍部空軍部合併為國防部,同時海軍部長成為國防部長的隸屬職位之一。 海軍部長沒有特定的任期,其任免解職由總統和國防部長決定。現任部長為理察 v.斯賓塞(Richard v . Spencer)
美國海軍部長是國防採購委員會(Defense Acquisition Board)的成員之一,該委員會由美國國防採購、科技和後勤部部長(Secertary of Denfense for Acquisition,Technology and Logistics)領導。此外,海軍部長跟據美國軍事審判統一法典(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擁有一系列的有關於海軍及海軍陸戰隊司法履行的法定職權,包括召集一般軍事審判和交換判決。
海軍部長的兩大首要軍事顧問或軍事執行官分別是海軍作戰部長(CNO Cheif of Naval Operation)和海軍陸戰隊司令(CMO Commandant of the Marine Corps), 這兩大軍事長官作為海軍部長的軍事執行官,負責執行海軍部長制定下達的軍事命令受其牽制。
海軍準則
美國海軍準則(United States Navy Regulation)是海軍部的首要規範管理文檔。任何對其的修改和廢止都必須並且只能由海軍部長批准。
海岸警衛隊
當美國海岸警衛隊(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執行任何海軍部範圍內的任務時,海軍部長擁有同等於美國國土安全部長(Secretray of Homeland Security)的職權和責任,在海岸警衛隊執行海軍以外的任務時。簡單而言,就是海岸警衛隊受海軍部長和國土安全部長的雙重領導。
海軍秘書處
海軍秘書處( Navy Secretariat),也被稱為海軍部長辦公室(The Office of the Secretary of the Navy,是協助海軍部長處理日常事務的辦事機構,該秘書處的主要長官包括:海軍常務副部長、海軍副部長、海軍部首席法律顧問、海軍總審判長、海軍總檢查官、海軍總後勤事務長和海軍總研發官。海軍秘書處在海軍部內擁有唯一的採購、審計、財務信息管理、法律事務、公共事務、研發等職權。
海軍作戰部長(CNO)和海軍陸戰隊總司令(CMO)擁有其自身獨立的辦事機構,分別是海軍作戰部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Cheif of Navel Operation)和海軍陸戰隊總部(Headquarters of Marine Cor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