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武裝占領台灣

美國武裝占領台灣,1949年中國大陸解放後,蔣介石政權逃去台灣。美國為阻止中國解放台灣,於1950年6月27日,由杜魯門總統發表聲明,竟稱中國解放台灣“將直接威脅太平洋地區的安全”,並悍然下令美國武裝部隊侵占了台灣。為使其對台的占領“合法化”,美國還與蔣介石“政府”於1954年12月簽訂了“共同防禦條約”。直到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時,美國才在中美聯合公報中聲明:“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中國人都認為只有1箇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並“確認從台灣撤出全部美國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的最終目標”。1978年12月15日,美國政府就美中建交發表聲明:“1979年1月1日,美利堅合眾國將通知台灣,結束外交關係,美國和“中華民國”之間的共同防禦條約也將按照條約的規定予以終止。美國還聲明,在4個月內從台灣撤出美方餘留的軍事人員。今後,美國人民和台灣人民將在沒有官方政府代表機構,也沒有外交關係的情況下保持商務、文化和其他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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