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是美國管理外國投資的專管部門,設立於1988年,初衷是為了保障國家安全。與該委員會配套的,則是特別設立的外國投資審批制度。從操作層面看,美國政府一般會從是否涉及美國國防生產能力,是否涉及向特定國家銷售、轉售軍事技術,以及是否影響美國在國家安全領域的技術領先地位這三大因素,來考慮是否審核通過該投資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
- 外文名: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 設立:1988
- 目的:保障國家安全
- 地點:美國
組成,程式,
組成
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是一個跨部門的機構。辦公機構設在財政部,財政部也作為主席單位負責總牽頭。該委員會涉及8個行政部門和7個白宮機構。
程式
委員會成員中因各自代表的行業利益不同,對外資併購也存在分歧。通常說來,在接到關於併購的通知後,委員會用30天展開調查。如果成員一致認為不存在安全威脅,審查到此為止,協定繼續履行。但哪怕只有一名成員反對,委員會也必須展開歷時45天的正式調查,然後圍繞是否阻止收購的問題向總統提出建議,總統隨後要在15天內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