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安全法

美國國家安全法,美國國會於1947年7月通過並頒布的關於美國國防領導體制的基本法。根據該法的規定,美國首次建立了國家軍事部(後改名為國防部),設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情報局、緊急計畫局;建立了美國空軍,並將陸、海、空三個軍種部置於國防部長的統一領導下;建立了若干聯合司令部和特種司令部以及領導這些司令部的參謀長聯席會議。該法明確規定了上述各部門的職能以及主要負責人的職責與許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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