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灣石油公司”之戰是博納·皮根斯與海灣石油公司之間就收購與反收購所展開的較量。其中,“海灣石油公司”是美國一家大型的石油公司,著名的石油業“七姐妹” 之一; 而博納·皮根斯是美國石油業的購併大王,他經常以購併方式襲擊石油行業的一些巨型公司。70年代,博納·皮根斯選擇了海灣石油公司為購併的目標公司,採取了一系列行動,險些吞併了海灣石油公司; 這場購併戰的結果是,海灣石油公司最後被 “白色騎士”——加州美孚石油公司以134億美元的代價所收購。
在反購併中,美孚石油公司作為海灣石油公司的支持者,對皮根斯的攻擊採取了“養老金降落傘 (Pension Parachute)” 的防禦措施。向除主要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員提供較 “金降落傘 (Golden Para-chute)”稍弱一些的保證,如在僱傭契約中規定,控制權如有轉移時,不得解僱原有公司的管理人員,如果要解僱原有經營者,便被視為僱傭關係終止,為此,公司必須根據這些管理人員的工齡長短,讓他們領取數周至數月的薪金。這種策略,對博納·皮根斯來說,意味著需付出相當昂貴的代價,即他在控制公司時,將不得不支付2000萬~3000萬美元的降落費,才能實現購併,由此,購併無利可圖,也就失去了必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