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以戰略合作協定,國際約章。1983年11月29日,美國總統里根和以色列總理沙米爾在華盛頓簽訂。主要內容為:兩國成立政治軍事聯合委員會;美國增加對以色列的軍事和經濟援助等。協定規定,美以成立聯合委員會的目的在於商定改進軍事和政治方面合作的最好辦法。該委員會將獲得廣泛的授權,並將於1984年1月,在華盛頓舉行首次會議,制訂美以戰略合作細則。美國意取消禁止向以出售和運送子母彈的禁令。1983年以色列將以貨款的方式接受美國8.5億美元的軍援。美以商談簽訂一項自由貿易協定,幫助減少以色列的貿易逆差,同時加強兩國間的情報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