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用棚圈建設技術規程(試行)》,規定了羊用棚圈建設的基本要求、建築要求、施工技術及使用注意事項。該規程適用於牧區、半農半牧區舍飼養羊,農區也可參照該標準執行,適於存欄50-1000隻羊群規模使用,其它規模可參照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羊用棚圈建設技術規程
- 基本要求:儘可能地利用太陽輻射
- 建築要求:應選擇地勢較高
- 建築尺寸:棚舍跨度不宜過小
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基本要求,建築要求,建築材料,施工技術要點,工程質量驗收,注意事項,
範圍
本規程規定了羊用棚圈建設的基本要求、建築要求、施工技術及使用注意事項。
本規程適用於牧區、半農半牧區舍飼養羊,農區也可參照本標準執行,適於存欄50-1000隻羊群規模使用,其它規模可參照使用。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規程的引用而成為本規程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規程,然而,鼓勵根據本規程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程。
GBJ 202—1983 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GBJ 206—1983 木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GBJ 18—1987 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範
GBJ 17—1988 鋼結構設計規範
GBJ 39—1990 村鎮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205—1995 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GB 50203—1998 砌體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根據羊的生物學特性及對溫度、濕度、光照等環境的要求,結合當地氣候條件,建造羊用棚圈。採用透光性能好、易封閉的覆蓋
基本要求
材料,熱和畜體本身所散發的熱量。棚圈應便於通風換氣,防止舍內結露,但要避免賊風,創造有利於羊只生長發育和儘可能地利用太陽輻射生產的小環境;減少能量損耗,降低維持需要。
建築要求
4.1 棚址選擇
應選擇地勢較高、向陽、背風、乾燥、水源充足、水質良好、地段平坦且排水良好之處,應避開冬季風口、低洼易澇、泥流沖積的地段,並要考慮放牧、飼草(料)運送和管理方便。
4.2 建築朝向
坐北朝南或南偏東不大於15°。
4.3 建築型式
棚圈可採用地面飼養或高床飼養(樓式羊舍)。建築型式有開放式、半開放式;接羔舍宜採用半開放式或密閉式。屋頂可採用單坡、雙坡、不等坡或拱形。
4.4 舍內平面布置
採用單列北走道形式,走道寬以1.0-1.2m、飼槽寬以0.6-0.8m為宜。
4.5 建築尺寸
棚舍跨度不宜過小。單坡屋頂的跨度以6m左右為宜,北側檐高不小於1.8m,南側檐高不應低於2.5m。雙坡、不等坡屋頂的跨度以9 m左右為宜;拱形屋頂的跨度以9m、12m為宜,檐高不小於2.4m。如採用高床飼養,床面距地面及距屋架下弦以1.7-1.8m為宜。棚舍長度可根據場地的地形走勢、建築結構材料、飼養規模來綜合考慮。
羊群在200隻及其以下時設一個圈門;超過200隻,每200隻設一圈門。門寬不小於2.0m,高1.8-2.0m。
4.6 棚圈占地面積
每隻成年羊所需的飼養面積以0.8-1.0m?2為宜,每棟棚圈的建築面積不宜超過300m2。棚圈南側設運動場,運動場面積以棚舍建築面積的2-3倍為宜。接羔舍所需面積可按羊舍建築面積的1/10計算。
草料堆放可採用草垛或草料庫,布置在距棚圈20m以上的側風向處,占地面積按每100隻羊20m2計算。羊群規模在500隻以下時,若不設單獨的草料庫,可考慮在棚圈內臨時堆放部分草料,其棚圈建築面積可在原有基礎上作適當增加。不同規模羊群所需面積參見下表。
規模(只) | 建築面積(m2) | 運動場面積(m2) | 草料堆放占地面積(m2) |
50 | 45-55 | 90-150 | 10 |
100 | 90-110 | 180-300 | 20 |
200 | 180-220 | 360-650 | 40 |
500 | 400-500 | 800-1500 | 100 |
1000 | 800-1000 | 1600-3000 | 200 |
4.7 通風與採光
為滿足採光、冬季保溫排濕、夏季降溫及排除舍內污濁空氣的需要,應加強通風換氣,棚圈不宜封閉,宜在南牆和北牆開設窗戶。南牆可通風面積不宜少於舍內地面面積的10%,北牆可通風面積取南牆的50%-60%。
4.8 濕度:
舍內相對濕度不宜超過75%。
4.9 抗風雪:
不低於當地民用建築抗風雪強度設計規範要求。
4.10 抗震:
抗震裂度設計可按低於當地民用建築1度設防。
4.11 棟間距:
羊群規模較大需建設2棟以上棚圈時,棟與棟之間應保持3-5倍檐高的間距。
4.12 供水
有穩定的水源,水質良好。冬季水槽中的水溫應保持在0℃以上。
4.13 糞污處理
宜在距棚圈50m以上的下風向設堆糞場,對糞便集中處理,經自然堆漚腐熟後作為肥料使用。
4.14 防疫
應嚴格按照獸醫衛生防疫要求進行。注意淨污分道,防止交叉;不從疫區購買羊只;對病羊及外來羊只,在遠離棚圈20m 以上的下風向處利用活動圍欄進行隔離觀察;做好羊群、人員、圈舍、設備、運輸車輛等的清洗消毒,入口處設消毒槽;在飼養區四周宜設定防疫溝或隔離帶。具體可參見畜禽場場區設計技術規範中的有關規定。
4.15 防火
應達到GBJ 39—1990的要求。草料堆或草料庫宜設在棚圈側風向處,並保持20m以上距離。確保全全用電,並配備必要的防火設施、設備及工具等。
建築材料
5.1 牆體
宜用磚或複合夾芯板等新型材料,也可用片石、土坯、草泥、土板等。
5.2 門窗
宜採用塑鋼等新型材料,也可用木料、竹等材料。
5.3 屋面
保溫部分採用草泥或複合夾芯板等新型材料,採光部分採用塑膠中空板、塑膠薄膜等透光材料。
5.4 地面
採用三合土、磚等。
5.5 結構骨架
採用鋼、木、竹、玻璃鋼等。
施工技術要點
6.1 場地平整
在主體建築施工前應進行場地平整,場地應設1%-2%的排水坡度。
6.2 地基與基礎
地基開挖前應按圖紙定位放線;開挖後應驗槽,遇土質土層結構複雜情況時,應採取專門的地基處理方法處理。具體施工可按GBJ 202—1983中次要建築的要求執行。對個別特殊地區可按當地習慣施工。
6.3 牆體
用複合夾芯板等新型材料時,施工可根據廠家提供的建設安裝要求進行,並用隔欄對牆體進行局部保護。用磚、毛石、砌塊等砌築的承重牆體,施工時可按GB 50203—1998中次要建築執行。建造土板或土坯牆時,表面可用草泥或沙灰抹面,但須進行防水處理。留門洞口應避開冬季主導風向。
6.4 地面
地面應鋪設在均勻密實的基土上,遇不良基土時應換土或進行加固。地面材料宜選用保溫和排水均良好的三合土或磚。三合土可按石灰:砂:骨料(體積比1:2:4-1:3:6)的比例,虛鋪厚度為220mm,夯至150mm為宜;粘土磚地面下應設150mm灰土墊層。
6.5 骨架結構
簡易的鋼、木、竹骨架結構,施工時套用鐵釘、鐵絲、木楔、螺絲釘等連線固定,與兩端牆體連線用草泥固定密封。骨架採用輕鋼結構和木結構時,施工可分別按GB 50205—1995、GBJ 18—1987和GBJ 206—1983中的次要建築執行,但輕鋼結構骨架的耐腐蝕、耐久性要求應適當高於次要建築標準。
6.6 其它圍護結構
在支架上覆蓋塑膠薄膜時,周圍余出300-400mm搭在圍牆、屋檐上,拉緊鋪平並固定。可用以下三種方法固定:用板條、鐵釘、繩子等固定在支架上,四周封嚴;將做支架用的木桿、鋼筋等兩端固定在屋檐和牆上用草泥抹平後再覆膜,在塑膠薄膜上面每隔兩桿間壓上 Φ40-60mm的木桿,最後壓實封嚴;用細尼龍繩編成500mm×500mm的網罩在薄膜上,四周固定;若覆雙層膜,兩層膜間隔30mm-100mm。雙層塑膠中空板、聚苯夾心板等新型覆蓋材料的安裝參見生產廠家的安裝技術要求。
6.7 門窗結構
圈門必須堅固靈活,門向外開,不設門檻或台階。窗戶宜採用捲簾、推拉窗或旋轉窗,安裝高度距室內地面不小於1.2m。北側窗洞口應便於冬季採用泥草等材料進行封閉,防止形成賊風。
工程質量驗收
工程質量應按批准的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驗收。
注意事項
8.1 棚圈基礎施工應在結凍前完成。
8.2 棚圈建成後,風乾後方可使用。
8.3 使用前,應進行徹底消毒。檢查圈舍、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是否有引起羊只損傷的利器、鈍器等物件。特別要注意易損部件如門窗等是否有保護措施。
8.4 冬季為降低舍內濕度,防止結露,可通過加強通風、鋪設乾燥羊糞和碎草混合厚墊料(30cm以上)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