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尼亞國家銀行

羅馬尼亞國家銀行是羅馬尼亞國家銀行兼有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兩種職能的綜合性銀行。主要職責為: 發行貨幣,組織貨幣流通,發放短期信貸;參加制定全國社會和經濟發展計畫;根據全國統一計畫和預算項目編制出納與信貸計畫草案;向專業銀行提供資金,監督其運用情況;開展有關國家預算的出納業務;確定匯率並辦理外幣兌換業務;保管國家黃金、白銀儲備,參與制定分配與回收金銀的計畫草案;監督金銀的生產、加工與流通;為在行開戶的企業保管資金。

決策機構是銀行管理委員會,由行長、副行長、各專業銀行領導人代表、銀行專家代表以及工會聯合會代表組成,負責監督、檢查銀行的工作,對貨幣、銀行、信用等方面的重大方針政策作出決定。執行機構為董事會,下設協調與綜合、發行、貨幣流通等13個局和一個法律處。此外,還設有國家銀行印刷廠和國家制幣局。按行政區劃設定分支機構,總行在布加勒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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