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漢佳,男,漢族,1960年7月生,廣西陸川縣人,在職本科學歷,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廣西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正處級)、黨組成員、三級高級檢察官。
2021年3月,羅漢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漢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西陸川
- 出生日期:1960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7.06—1997.12 廣西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刑檢一科科長、檢委委員、檢察員;
1997.12—1998.03 廣西靈山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
1998.03—2006.07 廣西靈山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6.07—2006.09 廣西欽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
2006.09—2009.07 廣西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2009.07—2018.02 廣西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正處級)、黨組成員;
2018.02—2020.10 廣西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正處級)、黨組成員、三級高級檢察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7月,據欽州市紀委監委訊息: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正處級)、黨組成員、三級高級檢察官羅漢佳,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欽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3月,據欽州市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中共欽州市委批准,欽州市紀委監委對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黨組成員、三級高級檢察官羅漢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羅漢佳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言行不一,欺瞞組織,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捏造事實誣告同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和超過禮尚往來的禮金禮品,接受私營企業主出資安排的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違反工作紀律,泄露案件秘密,干預和插手案件查辦工作;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羅漢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品行惡劣,為官不廉,腐化墮落,長期利用手中的檢察權,以案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壞了司法機關的形象和法律的權威,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欽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羅漢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