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湖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羅湖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依照政府所頒布的文化市場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對文化經營活動的文化娛樂市場(包括歌舞廳、音樂茶座酒廊、中餐附設卡拉OK及其表演等、游〈樂〉戲機、桌球室、綜合遊樂場)、音像市場、書報刊市場、美術字畫市場、營業性演出市場、文化經紀等經營項目實施檢查、監督;負責對“三印”(即影印含名片製作、列印、複印)企業經營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湖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 配合:經營市場的檢查和監督
  • 處罰:文化市場的違例、違章行為
  • 保護:文化市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配合有關部門對“網咖”經營市場的檢查和監督;對文化市場的違例、違章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保護文化市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宣傳文化市場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條例,引導文化市場經營活動沿著“正當、守法、規範、繁榮”的方向發展;健全、鞏固全區文化稽查網路,培訓專(兼)職執法人員;規範文化市場管理,促進羅湖文化事業繁榮、穩定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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