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嘉定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前身是嘉定區文化稽查,成立於2000年11月8日。根據嘉編[2005]第9號檔案精神,加強文化領域綜合執法工作,規範文化市場的執法管理,提高行政效率,2005年撤銷原嘉定區文化稽查隊,成立了嘉定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定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 前身是嘉定區文化稽查
  • 成立於:2000年11月8日
  • 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和上海文化市場管理法律
根據嘉編[2008]36號檔案精神,大隊級別為副處級,人員編制為25名,內設三科一室。大隊於2007年3月確定為嘉定區第一批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大隊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文化市場管理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法對文化領域行使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和監督檢查,維護文化、體育、旅遊等文化市場秩序,並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文化綜合執法機構的執法範圍包括營業性演出管理、娛樂場所管理、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咖)管理、信息網路傳播管理、美術品經營管理、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廣播電視管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電影管理、電視劇製作管理、音像製品管理、出版物管理、印刷業管理、電子出版物管理、文物經營管理、文物保護管理、全民健身管理、體育場所管理、競技體育管理、旅行社管理、導遊人員管理、出國(境)旅遊管理、其他旅遊(旅館業、旅遊集散地、旅遊車)管理、著作權管理等24個大的門類、53個事項。執法依據涉及到72個法律、法規和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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