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牛津英語詞典,“羅曼(romanesque)”一詞意為“出自於羅馬”,最初在英語中用於命名現在被稱為“羅曼語”的事物(最早引用於1715年),而在建築方面則最早在19世紀早期,由法國的諾曼第考古學家查爾斯·德·熱維爾(Charles de Gerville)或他的同事阿爾西斯·德·科蒙(Arcisse de Caumont)用於描述西歐5-13世紀的建築,此時很多符合這一描述的建築仍未明確具體年代。在此之前,法國對西方中世紀宗教建築大都以“哥特”一詞歸類,最多也是少數學者加以區分墨洛溫風格、卡洛林風格和哥特風格三個階段,或是早期哥特和晚期哥特亦或重哥特和輕哥特兩個階段。查爾斯·德·熱維爾於1818年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提出以法語中的“羅曼(roman)”這一18世紀語言學家用來指代從拉丁語演化而來之語族的稱謂概括西方11-12世紀宗教建築的風格,用意即是以拉丁語和羅曼語族諸語的關係暗道古羅馬藝術與羅曼藝術的關係,即後者是前者的一種變體。在英國,“羅曼(romanesque)”一詞概括這一建築風格則於1819年最先出現;德國學者最初則在teutsch、longobardisch和romantische三詞間猶豫,到19世紀30年代偏向romantishce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