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元(河南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羅志元(河南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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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元,河南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2009年12月,214人獲全國優秀復員退伍軍人榮譽稱號的人物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志元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河南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事跡,情婦不滿處理結果,

事跡

羅志元
2004年,羅志元打破地域界限,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了一批年富力強、德才兼備、有較高文化知識的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
實業報國造福社會 2003年,羅志元為了把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又投資2.6億元,在該縣渦北鎮征地316畝,建成了鹿邑縣誌元食品工業園。
從3000多元錢起家,經過10多年的發展壯大,現在已經有了16億元的家底,成為河南省屈指可數的幾家大型肉食企業之一。可在員工眼裡,羅志元不僅是個不會享受的人,甚至有點“可憐”,不會抽菸、不會喝酒、不會打牌、不會跳舞,不講吃穿。除了工作,生活上的事情,能簡單就簡單,他從來沒有要求過什麼。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從小作坊變成了全國肉食品行業50強企業,但羅志元的生活條件至今什麼也沒有變化。很多人都對羅志元的做法想不通,羅志元總是一笑了之,“我不圖那些東西”。如今,公司新蓋的樓房都三四幢了,羅志元仍然躺在辦公室的沙發上休息。他說,最好的樓房應該全讓技術骨幹和優秀員工居住。
每次出差他也儘量節儉,都是住普通房間,價格從不超過百元。
“作為一名勞模,要率先垂範,要有對社會的責任感”,這是羅志元“度量”人生價值的一把標尺。十幾年來,他的公司不但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而且帶動了安徽、山東、河北、山西、湖北等省市的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的發展,使該縣周邊十多個縣市的十六家年出欄5萬頭以上的養豬廠均擴大了養殖規模;使縣域內年出欄1000—5000頭專業養殖場發展到70餘家,帶動全縣2萬多戶農民發展成為年出欄生豬500—1000頭的飼養小場,使5萬多農民脫貧致富,使飼養戶農民人均增加收入600多元,累計實現社會產值24億多元;提供直接就業人員1.7萬人次,間接就業人員10多萬人次;為地方財政收入年增加1500多萬元,極大地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推動了農業產業化進程。2004年該公司省委、省政府命名為優秀民營企業和帶動農業產業化發展重點龍頭企業,2006年被確認為國家中央財政參股企業。
公司創建十多年來,羅志元同志不但為企業發展、為當地經濟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而且他還能致富思源,回報社會。各級政府給的獎金,他從不據為已有,而是全部無償地奉獻給了社會。當他看到該縣縣城部分街道年久失修,行人走路非常困難,他慷慨解囊,贊助20多萬元資金用於城市建設;當他看到個別農村國小辦學條件十分簡陋,影響學生們的學習和健康,他毫不猶豫地捐資助學,10多年來,羅志元和志元公司捐過多少錢物,他自己都記不清了,僅為鹿邑縣孔集希望國小就捐資60多萬元。2007年他又把舉行年產5萬噸熟食生產線暨中美合資5000萬美元養殖項目奠基典禮節省下來的10萬元人民幣,捐助給鹿邑縣2007年考上全國重點院校的貧困生。
羅志元的付出得到回報,黨和人民給了他許多珍貴的榮譽,2005年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範榮譽稱號。
面對新的發展形勢,羅志元銳意進取、永不滿足,又向更高的目標邁進。他正以“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聯農戶、契約加服務”的模式,完成一次從田野到餐桌的綠色革命。
調查結果發布
據@鹿邑發布,針對微博用戶舉報“河南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羅志元包養情婦、養私生女”一事,鹿邑縣委聯合調查組通報調查結果:建議依法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給予羅開除黨籍處分;關於原告李珊珊與被告羅志元子女撫養糾紛一案,由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情婦不滿處理結果

河南鹿邑縣委宣傳部發布事件調查處理結果。據該縣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調查證實,羅志元包養情婦事實成立,羅志元已通過書面形式請求辭去河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和鹿邑縣第十四屆人大代表職務,該縣目前建議由人大依照法律程式,依法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
此外,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第三款“重婚或者包養情婦(夫)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規定,經中共鹿邑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羅志元開除黨籍處分。
河南鹿邑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還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經調查,無證據證明羅依靠“疏通關係”獲取人大代表資格。關於原告李姍姍與被告羅志元子女撫養費糾紛一案,由鹿邑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舉報人稱對處理結果不滿意
昨晚,舉報人李姍姍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對處理結果表示不滿意,“把他開除黨籍、人大代表也撤了,但誰去追究他更多的責任?誰來解決我的問題?”。
李姍姍稱,自己因舉報事宜已病倒,但未接到羅志元私人的關心。
前日,羅志元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鹿邑縣公布調查處理結果後,他願意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同時表示,關於李姍姍向其提起子女撫養費糾紛一案,是因他與李姍姍感情破裂後,李向其提起過高額撫養費,他覺得無法承擔,才被李鬧上法院,他表示願意與李坐下來協商,“希望有個好的結局,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不過李姍姍否認了羅的這一說法。她稱,自己所有的訴求均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並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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