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

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

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經濟、科技、專利及智慧財產權、信息產業、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編制總體發展規劃,制定發展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
  • 所屬區域:羅平縣
  • 屬性:事業單位
  • 國別:中國
介紹,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介紹

根據《中共羅平縣委辦公室 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羅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羅辦發〔2011〕3號),設立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為羅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羅平縣中小企業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羅平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劃入原羅平縣經濟局、羅平縣科技局、羅平縣人民政府信息產業辦公室的職責;
(三)增加推進創新型羅平縣建設的牽頭協調職責;
(四)加強對科技進步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主要職責

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二)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貫徹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兩化融合”,組織實施“工業強縣”戰略;
(三)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科技、信息化的行業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布局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
(四)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統計、監測、分析、預測全縣工業、科技、信息領域發展情況,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電煤供應調度,負責電力行政管理和電力需求管理工作;
(五)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負責提出工業、科技、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財政專項資金安排意見,編制部門預決算,研究多渠道增加工業、科技、信息化投入的措施;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初審和備案。
(六)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對全縣非公有制經濟及中小企業依法進行巨觀管理及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動非公有制經濟及中小企業發展。
(七)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擬訂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引進重大科技項目的技術消化創新,加快新技術、新工藝套用,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優勢傳統產業,負責工業技術改造項目、技術創新項目的備案和申報工作;組織推進企業技術進步,協助企業做好技術引進、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技術開發工作;負責參與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八)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科技和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鹽業行政管理;負責協調鐵路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和推進工業物流企業發展;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加強工業園區管理;負責牆體材料及室內裝璜材料的管理、推廣及套用工作;負責企業的治亂減負工作;協調解決企業及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指導工業、科技和信息化有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九)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負責指導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指導所屬行業及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指導和推進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局機關及指導所屬企業統計、財務及會計工作。
(十)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負責協調行政區內的節能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政策,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並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工作。
(十一)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無線電通信業新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套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二)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負責無線電通信管理工作及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負責協調廣播電視網(含有線和無線傳輸網)、電信、移動、聯通網,計算機及電子政務等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實施;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項,維護空中電波秩序,負責無線電應急預案制定及實施,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 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有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協調電子政務發展,促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指導、監督、協調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十四)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承擔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有關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制定各項科技計畫指南、有關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制定科學技術普及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辦法;建立科技項目庫,負責科技項目、成果的申報管理及獎勵工作;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各鄉(鎮)、非公企業科技創新及管理;協調科技普及、培訓工作。
(十六)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負責提出企業改制、科技體制改革對策和措施的建議;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管理體制及技術創新機制,指導全縣企業、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十七)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負責知識產品權工作;負責全縣專利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羅平縣專利工作規劃和計畫;指導全縣的專利工作,協調專利運用,處理專利糾紛;負責科技行政執法,專利糾紛,查處專利侵權和假冒專利行為;指導全縣專利文獻的研究和開發利用;開展與專利有關的其他工作。
(十八)羅平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推動與國內著名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擬訂科技交流與合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有關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有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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