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布玉傑,男,藏族,中共黨員,1962年10月出生於西藏自治區索縣容布鄉。1977年7月於西藏自治區財經學校畢業後,分配到西藏自治區尼瑪縣文部鄉工作,任財經助理兼經濟管理員;1989年任來多鄉工青婦幹事;1994年調入西藏自治區尼瑪縣森林公安派出所,一級警司警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布玉傑
- 國籍:中國
- 民族:藏族
- 出生地:西藏自治區索縣容布鄉
羅布玉傑,男,藏族,中共黨員,1962年10月出生於西藏自治區索縣容布鄉。1977年7月於西藏自治區財經學校畢業後,分配到西藏自治區尼瑪縣文部鄉工作,任財經助理兼經濟管理員;1989年任來多鄉工青婦幹事;1994年調入西藏自治區尼瑪縣森林公安派出所,一級警司警銜。
2002年6月1日,羅布玉傑帶領森林公安巡邏小分隊在西藏羌塘國家自然保護區巡邏時,發現一盜獵藏羚羊犯罪團伙。在組織抓捕該團伙時,小分隊突然遭到罪犯嫌疑人開槍伏擊。羅布玉傑同志在手部中彈的情況下,與戰友開槍還擊。戰鬥中,羅布玉傑同志不幸頭部中彈,壯烈犧牲。年僅40歲。
1994年,羅布玉傑被調到剛剛成立的縣林業派出所任一名普通民警。他深知,作為一名森林公安幹警,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是非常光榮而艱巨的。但他乾一行、愛一行、鑽一行,認真學習《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政策,了解野生動物的有關知識,很快就成為了一名業務能手和骨幹力量。
平時,羅布玉傑同志總是提前進辦公室打掃衛生、打水、生爐子,做好後勤服務工作。單位所在的衛生區的衛生打掃,他主動負責和承擔起義務監督,誰不講衛生,他就立即去制止。民眾有困難找他幫忙,羅布玉傑從不拒絕,總是熱情的接待,想方設法為民眾排憂解難。
1996年,羅布玉傑到嘎龍鄉調查非法販運木材時,看到牧民民眾非法擺攤設點買賣狐狸皮。他對民眾說:“狐狸是國家保護動物,獵殺、買賣狐狸皮都是非法的”。他下鄉常隨身攜帶著一本《野生動物保護手冊》,不但自己認真學習,而且積極向牧民民眾宣講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具體內容。通過加強對牧民的宣傳教育工作,使保護區內部及周邊地區幹部民眾的狩獵觀念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從傳統的視“男人不狩獵為無能”的觀念轉變為以帶頭保護野生動物為榮的觀念。
1994年,羅布玉傑被調到剛剛成立的縣林業派出所任一名普通民警。他深知,作為一名森林公安幹警,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是非常光榮而艱巨的。但他乾一行、愛一行、鑽一行,認真學習《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政策,了解野生動物的有關知識,很快就成為了一名業務能手和骨幹力量。
平時,羅布玉傑同志總是提前進辦公室打掃衛生、打水、生爐子,做好後勤服務工作。單位所在的衛生區的衛生打掃,他主動負責和承擔起義務監督,誰不講衛生,他就立即去制止。民眾有困難找他幫忙,羅布玉傑從不拒絕,總是熱情的接待,想方設法為民眾排憂解難。
1996年,羅布玉傑到嘎龍鄉調查非法販運木材時,看到牧民民眾非法擺攤設點買賣狐狸皮。他對民眾說:“狐狸是國家保護動物,獵殺、買賣狐狸皮都是非法的”。他下鄉常隨身攜帶著一本《野生動物保護手冊》,不但自己認真學習,而且積極向牧民民眾宣講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具體內容。通過加強對牧民的宣傳教育工作,使保護區內部及周邊地區幹部民眾的狩獵觀念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從傳統的視“男人不狩獵為無能”的觀念轉變為以帶頭保護野生動物為榮的觀念。
保護區周圍的牧民民眾都知道羅布玉傑對野生動物有很深的感情,是個英勇的森林公安民警,哪裡有偷獵和非法買賣保護動物皮張的事,民眾都樂意及時告訴他。保護區近年已很少有非法狩獵現象發生(外地偷獵分子除外),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已經深入人心,在保護區域內破獲的偷獵案件中有70%以上是由當地牧民民眾舉報的。
羅布玉傑性格直爽,剛直不阿,行事果斷,從不被金錢誘惑。在與形形色色的違法犯罪分子鬥爭中,他始終堅持把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折不扣的貫穿其中,從不拿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偷獵分子作交易,表現出人民警察的崇高威嚴與忠誠。他經常對隊友說:“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人類的家園。”1996年4月的一天,他獨自在尼瑪縣橋頭設卡執勤。當檢查到一輛東風車時,發現車內藏有40張藏羚羊皮。貨主掏出5000元錢賄賂他,被羅布玉傑嚴詞拒絕,並當即依法進行了嚴厲處罰。1996年5月13日,羅布玉傑在執勤過程中發現一個外地商人非法運輸藏羚羊皮78張,並對其依法作出處罰。事後,商人多次說情,軟硬兼施,羅布玉傑都堅決予以拒絕。類似的利誘威脅,羅布玉傑在執法過程中司空見慣,但他總是坦然相對,從沒被恐嚇嚇倒,捍衛了法律的尊嚴,維護了人民警察的崇高形象。他平時經常對同事們說:“我們是人民警察,我們穿上這身警服,就是要為黨和人民獻出一切。要是怕苦、怕累、怕威脅和困難,就對不起頭頂上莊嚴的國徽,就不要當警察!”
1997年,羅布玉傑在一次巡邏中,發現採礦單位有偷運保護動物皮張的行為。他及時向上級匯報了具體情況,並立即帶隊前去檢查採礦隊的車輛。對方拒絕接受檢查,雙方形成對峙局面。羅布玉傑積極向採礦隊宣傳《野生動物保護法》,做了大量耐心細緻的思想說服工作,很快平息了事態。對方心服口服地交出了偷獵的動物皮張,並接受了罰款。
2000年,尼瑪縣絨馬鄉發生一起非法獵殺藏羚羊案,縣裡成立了特偵組。考慮到羅布玉傑同志常年在外巡邏執法,十分辛苦,沒讓他參加特偵組。他看到所長年齡大,所里雜事多,主動要求替換下了所長。通過對作案工具進行痕跡檢查,特偵組僅用三天時間就破獲此案。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次郎時,羅布玉傑看到次郎家生活貧困,家庭負擔重,便給他家買了一袋大米和麵粉。次郎感動得淚流滿面,他主動交代了作案事實,並保證今後再不獵殺野生動物了。
2001年元月份,森林公安民警羅瓊11000元現金被盜。羅布玉傑仔細的查看了現場,發現羅瓊的一位朋友的腳印和案件現場的腳印完全吻合。羅布玉傑不顧羅瓊私了得勸說向縣公安局報了案,使盜竊案得到順利偵破。
對他的工作處境羅布玉傑的家人十分擔憂,父母和弟弟幾次勸他調動工作,都被他婉言謝絕了。他說:“尼瑪縣氣候惡劣,條件艱苦,但最能鍛鍊人。我既然穿上了這身警服,就要好好把警察這行幹下去的。”家裡人也常常對他說,乾工作一定要注意安全,別什麼都不顧。羅布玉傑說:既然幹了這一行,就算在執行任務中犧牲了,也是為了所鐘愛的事業,為了完成黨和人民交給我的任務,我感到無限光榮。
羅布玉傑秉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從不計較個人得失。愛人沒有工作,羅布玉傑微薄的工資不僅要養活全家4口人,而且還要給雙方父母寄錢,沒有任何值錢的東西,但每年的各種獻愛心捐助活動,他最為踴躍。他曾經說過:工資是人民給的,工作就是我的生命,一年四季無論什麼時候,組織叫我去做什麼,我都會堅決服從,決不推諉。
1999年3月6日,林業派出所在絨馬鄉“無人區”蹲點巡邏時,他的關節炎、肺結核又復發了,病情十分嚴重,水米不進,行走也很困難,每天只能靠輸液來維持。就是在生病的那兩個月里,他一輸完液就拖著病體去巡邏,就是靠著這份對工作的熱愛和堅強的意志,他圓滿完成了巡邏任務。
由於他在工作中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總是以忘我精神出色地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1999年底他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2001年6月,羅布玉傑被派到中倉鄉金礦去檢查工作,由於礦點人多,管理措施相對薄弱,打架鬥毆事件時有發生。他一面在礦區中宣傳《野生動物保護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一面從民眾的利益出發,制定詳細的礦區管理方案,既維護了礦區的安全,又使民眾參與到礦產開發中,增加了收入。他卓有成效的工作,使礦區沒有發生過一起大的安全問題。
2002年5月初,羅布玉傑在自治區警察學校進修學習,他經常打電話給尼瑪縣公安局,詢問野生動物保護的一些新情況。一次,他對公安局旺青局長說:“作為一名保護野生動物的森林公安民警,就得經常深入無人區去巡邏,在城裡和家裡不會有什麼作為。只要我身體允許,工作越忙越好,沒事幹我就坐臥不安。”
尼瑪縣政府將絨馬鄉恰牧新村作為羅布玉傑帶領的巡邏小分隊的幫扶聯繫點。羅布玉傑剛到就召集6戶扶貧搬遷戶開會。他對村民說,為了咱牧民民眾脫貧致富,國家投入大量資金幫助我們修建新房子,蓋好畜圈。你們一定搞好團結,互相幫助,要把國家的支持和自力更生結合起來,靠自己勤勞的雙手,走出共同致富奔小康的路子。在幫扶點,羅布玉傑和扶貧新村的牧民民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幫助他們打土塊、修畜圈,把自己身上幾百塊錢都給了家庭困難的牧民。他的關節炎發作時,找鄉黨委書記旺堆石秀借了200元錢去看病。村民次仁吉姆淚流滿面地說:“他看到我家孩子多、比較窮,就給我家100塊錢。要知道他關節炎發作看病還借錢,我們怎么都不會要的。”農民歐珠從事農牧交換,打工20多年,走南闖北、見多識廣。他說,和羅布玉傑接觸時間不長,但印象很深,他天天都想著野生動物保護的事業,對民眾有很深的感情,的確是個既平凡又偉大的人民公僕。
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羅布玉傑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實實踐者,一位熱愛黨、熱愛人民、從不計較個人得失,為自己所鐘愛的野生動物保護事業拋頭顱、灑熱血的人,一位赤膽忠心的好黨員和優秀的人民警察。羅布玉傑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默默無私的做著不平凡的事,用他的愛心和正義去譜寫了感人的事跡。
羅布玉傑性格直爽,剛直不阿,行事果斷,從不被金錢誘惑。在與形形色色的違法犯罪分子鬥爭中,他始終堅持把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折不扣的貫穿其中,從不拿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偷獵分子作交易,表現出人民警察的崇高威嚴與忠誠。他經常對隊友說:“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人類的家園。”1996年4月的一天,他獨自在尼瑪縣橋頭設卡執勤。當檢查到一輛東風車時,發現車內藏有40張藏羚羊皮。貨主掏出5000元錢賄賂他,被羅布玉傑嚴詞拒絕,並當即依法進行了嚴厲處罰。1996年5月13日,羅布玉傑在執勤過程中發現一個外地商人非法運輸藏羚羊皮78張,並對其依法作出處罰。事後,商人多次說情,軟硬兼施,羅布玉傑都堅決予以拒絕。類似的利誘威脅,羅布玉傑在執法過程中司空見慣,但他總是坦然相對,從沒被恐嚇嚇倒,捍衛了法律的尊嚴,維護了人民警察的崇高形象。他平時經常對同事們說:“我們是人民警察,我們穿上這身警服,就是要為黨和人民獻出一切。要是怕苦、怕累、怕威脅和困難,就對不起頭頂上莊嚴的國徽,就不要當警察!”
1997年,羅布玉傑在一次巡邏中,發現採礦單位有偷運保護動物皮張的行為。他及時向上級匯報了具體情況,並立即帶隊前去檢查採礦隊的車輛。對方拒絕接受檢查,雙方形成對峙局面。羅布玉傑積極向採礦隊宣傳《野生動物保護法》,做了大量耐心細緻的思想說服工作,很快平息了事態。對方心服口服地交出了偷獵的動物皮張,並接受了罰款。
2000年,尼瑪縣絨馬鄉發生一起非法獵殺藏羚羊案,縣裡成立了特偵組。考慮到羅布玉傑同志常年在外巡邏執法,十分辛苦,沒讓他參加特偵組。他看到所長年齡大,所里雜事多,主動要求替換下了所長。通過對作案工具進行痕跡檢查,特偵組僅用三天時間就破獲此案。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次郎時,羅布玉傑看到次郎家生活貧困,家庭負擔重,便給他家買了一袋大米和麵粉。次郎感動得淚流滿面,他主動交代了作案事實,並保證今後再不獵殺野生動物了。
2001年元月份,森林公安民警羅瓊11000元現金被盜。羅布玉傑仔細的查看了現場,發現羅瓊的一位朋友的腳印和案件現場的腳印完全吻合。羅布玉傑不顧羅瓊私了得勸說向縣公安局報了案,使盜竊案得到順利偵破。
對他的工作處境羅布玉傑的家人十分擔憂,父母和弟弟幾次勸他調動工作,都被他婉言謝絕了。他說:“尼瑪縣氣候惡劣,條件艱苦,但最能鍛鍊人。我既然穿上了這身警服,就要好好把警察這行幹下去的。”家裡人也常常對他說,乾工作一定要注意安全,別什麼都不顧。羅布玉傑說:既然幹了這一行,就算在執行任務中犧牲了,也是為了所鐘愛的事業,為了完成黨和人民交給我的任務,我感到無限光榮。
羅布玉傑秉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從不計較個人得失。愛人沒有工作,羅布玉傑微薄的工資不僅要養活全家4口人,而且還要給雙方父母寄錢,沒有任何值錢的東西,但每年的各種獻愛心捐助活動,他最為踴躍。他曾經說過:工資是人民給的,工作就是我的生命,一年四季無論什麼時候,組織叫我去做什麼,我都會堅決服從,決不推諉。
1999年3月6日,林業派出所在絨馬鄉“無人區”蹲點巡邏時,他的關節炎、肺結核又復發了,病情十分嚴重,水米不進,行走也很困難,每天只能靠輸液來維持。就是在生病的那兩個月里,他一輸完液就拖著病體去巡邏,就是靠著這份對工作的熱愛和堅強的意志,他圓滿完成了巡邏任務。
由於他在工作中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總是以忘我精神出色地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1999年底他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2001年6月,羅布玉傑被派到中倉鄉金礦去檢查工作,由於礦點人多,管理措施相對薄弱,打架鬥毆事件時有發生。他一面在礦區中宣傳《野生動物保護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一面從民眾的利益出發,制定詳細的礦區管理方案,既維護了礦區的安全,又使民眾參與到礦產開發中,增加了收入。他卓有成效的工作,使礦區沒有發生過一起大的安全問題。
2002年5月初,羅布玉傑在自治區警察學校進修學習,他經常打電話給尼瑪縣公安局,詢問野生動物保護的一些新情況。一次,他對公安局旺青局長說:“作為一名保護野生動物的森林公安民警,就得經常深入無人區去巡邏,在城裡和家裡不會有什麼作為。只要我身體允許,工作越忙越好,沒事幹我就坐臥不安。”
尼瑪縣政府將絨馬鄉恰牧新村作為羅布玉傑帶領的巡邏小分隊的幫扶聯繫點。羅布玉傑剛到就召集6戶扶貧搬遷戶開會。他對村民說,為了咱牧民民眾脫貧致富,國家投入大量資金幫助我們修建新房子,蓋好畜圈。你們一定搞好團結,互相幫助,要把國家的支持和自力更生結合起來,靠自己勤勞的雙手,走出共同致富奔小康的路子。在幫扶點,羅布玉傑和扶貧新村的牧民民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幫助他們打土塊、修畜圈,把自己身上幾百塊錢都給了家庭困難的牧民。他的關節炎發作時,找鄉黨委書記旺堆石秀借了200元錢去看病。村民次仁吉姆淚流滿面地說:“他看到我家孩子多、比較窮,就給我家100塊錢。要知道他關節炎發作看病還借錢,我們怎么都不會要的。”農民歐珠從事農牧交換,打工20多年,走南闖北、見多識廣。他說,和羅布玉傑接觸時間不長,但印象很深,他天天都想著野生動物保護的事業,對民眾有很深的感情,的確是個既平凡又偉大的人民公僕。
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羅布玉傑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實實踐者,一位熱愛黨、熱愛人民、從不計較個人得失,為自己所鐘愛的野生動物保護事業拋頭顱、灑熱血的人,一位赤膽忠心的好黨員和優秀的人民警察。羅布玉傑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默默無私的做著不平凡的事,用他的愛心和正義去譜寫了感人的事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