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Robert Treat Paine
- 別稱:簽名時常縮寫 R.T.Paine
- 所處時代:美國獨立戰爭
- 民族族群:美國
- 出生地:波士頓
- 出生時間:1731年3月11日
- 去世時間:1814年5月11日
- 主要作品:羅伯特·崔特·潘恩文集
- 主要成就:美國獨立宣言簽署者
人物生平,主要功績,軼事典故,藝術形象,
人物生平
羅伯特·崔特·潘恩年輕時上過波士頓拉丁語學校 (Boston Latin School), 1749年從哈佛大學神學畢業,當時的哈佛大學還叫哈佛學院 (Harvard College)。
1755年在美國北方邊境戰爭中他任隨軍牧師, 之後他學習法律,1757年他在波士頓地區開啟了他的律師生涯。 1761年他搬到湯頓 (麻薩諸塞州) (Taunton)。
1770,他參與審判波士頓大屠殺事件,讓他在整個美國成名。
1774年後開始在州法庭、州議會等部門任重要職位。這期間他被選舉為該州的代表參加美國大陸會議,並於1776年簽署了著名的獨立宣言。
1776年返回馬塞諸塞州,拒絕成為國會議員,後在本州擔任第一任大法官、州長議會會員、顧問。
主要功績
羅伯特·崔特·潘恩主要的功績就是參與獨立宣言的起草簽署。根據中文百科所列的表格顯示,他和美國總統約翰·亞當斯等人組成了麻薩諸塞州的四名代表。
56名簽署宣言的與會代表依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羅列於後(由北而南):
新罕布夏 | 威廉·衛普 | 馬修·松頓 | |||
麻薩諸塞 | |||||
羅德島州 | 史帝芬·霍普金斯 | 威廉·艾勒里 | |||
康乃狄克 | 山繆·杭丁頓 | 威廉·威廉斯 | |||
菲利普·李文斯頓 | 法蘭西斯·路易斯 | 威廉·佛洛依德 | 路易斯·莫里斯 | ||
法蘭西斯·霍普金斯 | 理查·史塔克頓 | 約翰·維斯朋 | 約翰·哈特 | ||
賓夕法尼亞 | 班傑明·拉許 | ||||
喬治·泰勒 | 喬治·羅斯 | ||||
德拉瓦 | 凱撒·羅德內 | 托馬斯·麥肯 | 喬治·瑞德 | ||
卡羅頓的查爾斯·卡羅 | 托馬斯·史東 | 威廉·帕卡 | |||
維吉尼亞 | 法蘭西斯·萊富特·李 | 理察·亨利·李 | 喬治·懷勒 | ||
班傑明·哈里森五世 | 小托馬斯·尼爾森 | ||||
北卡羅萊那 | 約瑟夫·希維斯 | 威廉霍普 | 約翰·潘恩 | ||
南卡羅萊那 | 小托馬斯·林區 | 托馬斯·黑華 | 亞瑟·米竇頓 | ||
巴頓·格威內特 | 李曼·候爾 |
羅伯特·崔特·潘恩回到馬塞諸塞州後,主導了馬塞諸塞州憲法的創立。晚年,他對科學感興趣,成為了美國文理科學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創始人。他簽署檔案時常常用R.T.Paine, 字型個性張揚。1904年,馬塞諸塞州為紀念這位開國者,在湯頓市修建了紀念雕像。
軼事典故
羅伯特·崔特·潘恩在美國大陸會議中以反對意見出名。在各種會議討論中,他幾乎對其他開國者提出來的方案都積極批判。因此,賓州獨立宣言簽署人班傑明·拉什(Benjamin Rush)給他取了一個外號叫“反對意見製造者” (Objection Maker)。但正是由於他的積極參與討論與批判,很多美國建國法律條文才得以完善。
藝術形象
羅伯特·崔特·潘恩身材高大、聲音雄厚、性格直爽,在波士頓剛開始做律師時便吸引了很多顧客,其中包含很多名人。所以後來在一些歷史片和記錄片中他也是以高大偉岸的形象出現,但他晚年他幾近耳聾,不能繼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