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爽

罰爽,唐代南詔行政衙署名。為中樞九爽之一。“爽”相當於中原王朝的“省”或後來的“部”。據《新唐書·南蠻傳》載:“罰爽主刑”,即主管刑獄、法律、訴訟事務,類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軍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軍將兼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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