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戰》是中國古代兵書《百戰奇略》里記載的一篇兵法,旨在闡述懲罰制度在治軍中的運用及其作用問題。它認為,在對敵作戰中,對於那些畏敵不前的加以懲處,就可以使部隊臨戰敢進而不敢退,就可以打勝仗。懲罰與獎賞,是歷代兵家治軍用兵所常採用的相反相成的兩種有效手段和措施。實踐中運用得當,真正做到賞罰分明,恰到好處,就能提高士卒積極性,增強部隊戰鬥力。本篇引自《司馬法》的“罰不遷列”一語中的“遷列”意即移動行列,句義是說實施懲罰要就地執行。這就是說,懲罰不但嚴明、適變,而且要果斷、適時。只有這樣,才能收到懲一儆百、及時教育部眾的作用,從而達到整肅軍紀、提高戰鬥力的目的。
基本介紹
- 書名:罰戰
- 類別:凡戰,使士卒遇敵敢進而不敢退
- 出版時間:中國古代
- 屬性:《百戰奇略》里記載的一篇兵法
作品賞析,原文,注釋,譯文,
作品賞析
原文
凡戰,使士卒遇敵敢進而不敢退,退一寸者①,必懲之以重刑,故可以取勝也。法曰:“罰不遷列。”②
隋大將楊素③,御戎嚴整,有犯軍令者,立斬之,無所寬貸。每將對敵,輒求人過失而斬之,多者百餘人,少者不下十數人。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對陣,先令三百人赴敵,陷陣則已,如不能陷陣而還者,無問多少,悉斬之。又令二三百人復進,還如向者。將士股慄,有必死之心,由是戰無不勝。④
注釋
①退一寸者:馬本及諸本均無“退”字,根據前後文義,疑脫,故補。
②罰不遷列:語出《司馬法·天子之義第二》。
③楊素:隋代名將。弘農華陰(今屬陝西)人,字處道。士族出身。初事北周武帝,官至車騎大將軍。後從隋文帝滅陳作戰有功,官至上柱國,封越國公。他與晉王楊廣交厚,曾參予楊廣謀篡活動。楊廣即帝位後,改封其為楚國公,官至尚書令、司徒。
④本篇史例出自《隋書·楊素傳》。
譯文
大凡在作戰中,要使士卒在與敵人遭遇時,敢於奮勇前進而不敢後退,而對於畏敵後退一步的,必須用重刑加以懲處。這樣,就可以打勝仗。誠如兵法所說:“懲罰罪過要就地執行,絕不遷延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