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遷列

罰不遷列,中國古代兵法。指就地懲罰,目的是為了迅速執行軍紀,及時教育官兵。明朝軍事家戚繼光曾說:“夫賞不專在金帛之惠,罰不專在斧之威。……有斬首於前而不畏於後者,有言語之威而畏如刀鋸,罰止數人而萬人知懼者。此蓋有機。機何物也?情也,理也。”戚繼光從自己的治軍經驗中提出,賞罰要合乎情理。軍隊有鐵的紀律,才能令行禁止,有戰鬥力。罰不避親,罰不遷列,刑不畏貴,法才有權威性,令才有號召力。常打勝仗的軍隊,士兵有高度的榮譽感,自尊心甚強。在必要的情況下,用語言刺激部隊的自尊心,也是一種巧妙的“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