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判南曹官詔

《置判南曹官詔》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置判南曹官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隆基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置判南曹官詔
文武選人,十月下解,既逼銓注,勘簡難周。不能自親,並委猾吏,恣成奸濫,為蠹尤深。自今已後,兵吏兩司,專定員外兩人,判南曹事。每年選畢,起五月一日,所是文狀,即預勘責關簡。判南曹官親自就覆,每包攢作簿書,對本司長官連署印記,不得委其胥吏,勘責畢各具人數奏聞。其判南曹官,所司即進名,朕自簡擇。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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