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診斷

罪犯心理診斷,是指運用心理學的方法判別在獄服刑罪犯的心理狀況和心理障礙的活動。根據診斷時間,可分為:(1)入監時診斷。主要是了解罪犯的人格缺陷、犯罪心理結構的個體差異和反社會性程度,據此考慮服刑的分類處遇和確定矯治方案。具體方法主要有生活史調查、行為觀察、面談、犯罪事實判斷和心理測驗等。(2)服刑中期診斷。主要是檢查矯治效果和修訂改造措施。(3)釋放前診斷。目的在於驗證改造質量,預測重返社會後再犯罪的可能性,做好再犯罪的預防。

後兩個時期的心理診斷,主要運用考核評定、使用專門量表進行心理測驗、模擬誘惑情境實驗等方法。根據診斷人數,可分為個別診斷與集體診斷。個別診斷主要採取談話、觀察、調查及個別諮詢、測驗的方式;集體診斷主要採取集體問卷調查與心理測驗,迅速蒐集充分的數據資料,為進一步對重點罪犯進行個別診斷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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