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纓珞經》,全名《菩薩瓔珞本業經》。律藏可粗分為大、小乘律;小乘律講七眾別解脫戒,大乘律則主張菩薩戒的重要。本經屬大乘律典,內容為釋迦佛說明凡夫修行到證佛果所有修證次第,分為菩薩五級五十二階位的過程,以及菩薩戒的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纓珞經
- 外文名:菩薩瓔珞本業經
簡介,主要內容,
簡介
《纓絡經》是以十波羅夷為攝律儀戒,以八萬四千法門為攝善法戒,以慈悲喜舍化及一切眾生皆得安樂為攝眾生戒,在《瓔珞經》里稱此三聚淨戒是“三受門”,指出這三受門是菩薩一切戒的根本。如云:佛子,今為諸菩薩結一切戒根本,所謂三受門。攝善法戒,所謂八萬 四千法門;攝眾生戒,所謂慈悲喜舍化及一切眾生皆得安樂;攝律儀戒,所謂十波羅夷。
主要內容
十波羅夷,在經中又稱為十無盡戒,即在此十條重戒的基礎上修學一切善法,廣度一切有情,即此十條禁戒而涵容了無盡的修學法門。《瓔珞經》所出十條重戒是:一,殺戒;二,故妄語戒;三,故淫戒;四,故盜戒;五,酤酒 戒;六,說四眾過戒;七,故慳戒;八,故戒;九,自贊毀他戒;十,謗三寶戒。
《瓔珞經》是以心法為戒體的,如經中說:“一切菩薩凡聖戒盡心為體,是故心亦盡戒亦盡,心無盡故戒亦不盡”。正因為如此,菩薩戒的每一條戒都是 無盡戒。持一戒,即在一切眾生分上得到持戒功德,這是因為菩薩發心普為一切眾生的緣故,眾生無盡,持戒的功德就無盡,所以受持菩薩戒的功德之大,實在是無以言喻的。在《瓔珞經》中這樣說:“法師能於一切國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薩戒者,是法師其福勝造八萬四千塔。”
又說:“其受戒者,入諸佛界菩薩數中,超過三 劫生死之苦。”同時又說:“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這些足以說明菩薩戒的功德大到何種程度,其功可以“過度四魔越三界苦”,一受此戒 ,即入諸佛界菩薩數中。不但自己受戒功德不可稱量,就是教人受此菩薩戒,功德也大得無法譬喻。就是受了菩薩戒而有毀犯,也比不受菩薩戒強,因為菩薩發心持戒是對一切眾生而持,在一切眾生中都有功德,而犯戒則絕不可能對一切眾生而犯,所以絕對不會在一切眾生身上得罪,從這裡就可以體現出大乘發心的殊勝意義,作為學佛的人,受持菩薩戒就更顯得十分必要了,經中說“佛子,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眾生,不受是菩薩戒者,不名有情識者,畜生無異,不名為人,常離三寶海,非菩薩,非男非女,非鬼非人,名為畜生,名為邪見,名為外道,不近人情。”
而且,菩薩戒法只有受名而沒有舍法,雖犯而不失戒體,盡來來際得其功德,不同於比丘戒的波羅夷,一犯即失去了比丘資格。
在《瓔珞經》中,是許可分受菩薩戒的,受一分戒有一分功德,而名一分菩薩。所以說:“ 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薩,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對於受菩薩戒的人,是許可未受之前先行了解的,這亦不同於聲聞戒法,聲聞戒法在未受前是不允許先行閱看了解的,否則得罪。這亦說明了菩薩戒與聲聞戒法的不同之處。如說:“若有人慾來受者,菩薩法師先為解說讀誦,使其人心開意解,生樂著心,然後為受。”並且主張六道眾生只要能解法師的言語,發心即可受戒得戒,接引的眾生之廣泛不言而喻。如經云:“六道眾生受得戒,但解語得戒不失。”
對於十重戒,瓔珞認為是有犯而無悔,但允許重新受,對八萬威儀的輕戒,則可以通過對首懺悔而滅除罪過。如說:“是故菩薩十重八萬威儀戒,十重有犯無悔,得使重受戒。八萬威儀戒盡名輕,有犯得使悔過,對首悔滅。”
總而言之,《瓔珞經》是宣講以十波羅夷為攝律儀戒這些內容的一部經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