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性外傷死因

繼發性外傷死因指在損傷(一般不一定是致死 的損傷)的基礎上,又繼發其他致命性的損傷 或疾病。繼發性外傷死因引起的死亡, 一般都 不在損傷後立即發生,而在損傷後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才發生,包括:①感染,是外傷後 最常見的繼發性損害。分為損傷直接引起感 染,如腹部損傷是胃腸道破裂後繼發的腹膜炎、頭部損傷引起的腦膜炎或腦膿腫等;損 傷致局部抵抗力降低,繼發感染,如閉合性 骨折後在骨折周圍形成感染,頭部非開放性 損傷後發生化膿性腦膜炎或腦膿腫,肝、 腎、脾等器官非開放性損傷後發生膿腫等; 損傷後全身抵抗力降低,如大出血或嚴重損 傷後腎上腺皮質代償功能不足等;傷口處理 不當,發生的感染,如使用帶菌的布類包紮 創口.或開放性骨折未經徹底清創傷予以石 膏固定,均可引起繼發性感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繼發性外傷死因
  • 屬性:法醫學術語
②腫瘤,臨床資料表明,外傷可誘發多種惡性腫瘤而導致死亡„已有報導外傷可誘發骨肉瘤、纖維肉瘤滑膜肉瘤惡性神經鞘瘤、鱗癌、軟組織腫瘤及尤文氏瘤等。③損傷愈復瘢痕:損傷愈復過程中肉芽組織繼而形成纖維瘢痕,而瘢痕組織比原有組織彈性差、脆弱,易破裂。如主動脈壁的瘢痕組織,討因血流衝擊而膨出,形成動脈瘤,發生破裂而致死。(李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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