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牌烏雞人參口服液是一款增強免疫力的保健品,批准文號為國食健字G20090626。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總統牌烏雞人參口服液
產品名稱 | 總統牌烏雞人參口服液 | 受讓方地址 | |
---|---|---|---|
申請人中文名稱 | 北京同仁堂健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申請人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路2號上地國際科技創業園C棟3層 |
保健功能 | 增強免疫力 | 功效成分/標誌性成分含量 | 每100ml含:總皂苷 200mg、粗多糖 800mg |
主要原料 | 烏雞提取液、人參提取物、制何首烏提取物、枸杞子提取物、蜂蜜、山梨酸鉀、水 | 適宜人群 | 免疫力低下者 |
不適宜人群 | 少年兒童、孕期及哺乳期婦女、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 |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 每日2次,每次1支 |
產品規格 | 10ml/支 | 保質期 | 24個月 |
貯藏方法 | 密封,置陰涼處保存 | 注意事項 | 本品不能代替藥物。本品含何首烏,不宜長期超量服用,避免與肝毒性藥物同時使用,注意監測肝功能。 |
批准日期 | 2009-12-21 | 批准變更日期 | |
變更內容 | 備案日期 | ||
備案內容 | 批准備案日期:2010-11-19,申報單位地址已由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路2號上地國際科技創業園C棟3層變更為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景園北街2號58幢5層-13層, | 轉讓方中文名稱 | |
轉讓方英文名稱 | 轉讓方地址 | ||
受讓方 | 轉讓前批准文號 | ||
批准轉讓日期 | 補發日期 | ||
備註 | 經2015年1月26日備案,不適宜人群變更為“少年兒童、孕期及哺乳期婦女、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注意事項變更為“本品不能代替藥物。本品含何首烏,不宜長期超量服用,避免與肝毒性藥物同時使用,注意監測肝功能。”。該產品再註冊申請已經受理,在產品再註冊審查期間,原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繼續有效。 | 產品編號 | 27988 |
批准文號 | 國食健字G20090626 | 註銷日期 | |
註銷原因 | 有效期至 | 2014-12-20 | |
產品技術要求 | 根據《關於印發保健食品產品技術要求規範的通知》,2011年2月1日前受理的產品暫無技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