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於大流量和中流量兩類總懸浮顆粒物採樣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總懸浮顆粒物採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規範:懸浮顆粒物採樣器技術要求
- 廢止:《總懸浮顆粒物採樣器技術要求》
總懸浮顆粒物採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Technical requirement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total suspendedparticulates sampler ( HJ/T 374-2007 代替HBC 3-2001 2008-03-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範總懸浮顆粒物採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總懸浮顆粒物採樣器的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總懸浮顆粒物採樣器技術要求》(HBC 3—2001)廢止。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