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征黔省稅厘章程

總征黔省稅厘章程,章程名。清光緒六年(1880)川督咨商黔撫會銜奏準。共六條。規定黔省稅厘,於川鹽入黔之永、仁、綦、涪四岸總收解黔,每邊引一張徵稅銀10兩,厘銀4兩,一稅之後黔中關卡不再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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