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故事出自《新唐書·刑法志》。
出處,解釋,注,
出處
唐史紀:太宗親錄繫囚,見應死者憫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至期來詣京師。至是九月,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率,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解釋
唐史上記,太宗嘗親自審錄罪囚,見那該死的囚犯,心裡憐憫,不忍殺他,都放他回家,看父母妻子,限到明年秋間,著他自來就死。因此又敕令法司,將天下死囚也都暫放還家,亦限至明年秋里自來赴京。及至次年秋間,前時所放的罪囚,共三百九十人,都感太宗不殺之恩,不要人催督帥領,個個都照依期限,齊到朝堂聽候處決,沒一個逃亡隱匿下的。太宗見這些囚犯依期就死,終不忍殺,盡皆赦之。夫死者人之所甚懼,而犯死之人,必天下之惡人也。人君一施恩德遂能感激至此,使其死且不避,則人之易感者可知,而凡可報君之德者,必無所不用其情矣。然則,人君之治天下,其必以恩德為務哉。
注
本則故事出自《新唐書·刑法志》。此事發生於唐太宗貞觀六年(632)。錄囚:審查記載囚犯罪行的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