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區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參考讀本》內容簡介:作為全國最早進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的單位之一,台州在長達20年的試點實踐中,在浙江省委的領導和指導下,遵循黨章有關規定,尊重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民眾的首創精神,著力推進代表工作制度創新,就發揮黨代表大會代表作用進行了積極探索;著力構建了以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黨代表大會年會制、黨委會負責制為基本內容的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制度體系。
基本介紹
- 書名:縣市區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參考讀本
- 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
- 頁數:326頁
- 開本:16
- 品牌:黨建讀物出版社
- 作者:中共浙江省台州市委組織部
- 出版日期:2008年1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9900147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育二
第一篇 黨代表大會常任制概述
第一章 黨代表大會制度概述
第一節 代表大會制度由來
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對黨代表大會制度的論述
第三節 列寧對黨代表大會制度的繼承與發展
第四節 中國共產黨對代表大會制度的實踐與完善
第二章 黨代表大會常任制
第一節 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與代表任期制
第二節 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實踐與探索
第三節 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基本制度體系
第三章 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與黨內民主建設
第一節 保障黨員主體地位的制度平台
第二節 完善黨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內容
第三節 強化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
第二篇 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
第四章 代表任期制概述
第一節 代表
第二節 黨代表大會代表權利和職責
第三節 實行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的意義
第五章 代表的產生
第一節 代表基本條件
第二節 代表選舉
第三節 代表資格審查
第六章 代表培訓與管理
第一節 代表的學習培訓
第二節 代表管理
第三節 代表述職評議
第七章 代表工作
第一節 代表調查研究
第二節 代表聯繫黨員民眾
第三節 代表提議
第四節 代表民主懇談
第五節 黨內情況向代表通報
第六節 重大事項徵求代表意見
第三篇 黨代表大會年會制
第八章 黨代表大會年會制概述
第一節 實行黨代表大會年會制的意義
第二節 黨代表大會年會的職權
第三節 黨代表大會年會的內容
第九章 黨代表大會年會的會前工作
第一節 會前準備工作
第二節 工作報告起草
第三節 代表變動與資格審查
第十章 黨代表大會年會的召開
第一節 會期、議程與日程
第二節 黨委、紀委工作報告審查
第三節 會議內容的豐富與發展
第四節 代表提案
第五節 完善黨代表大會年會運行的幾個問題
第十一章 黨代表大會代表團(組)建設
第一節 代表團
第二節 代表小組
第三節 代表團(組)工作制度
第十二章 運行保障
第一節 組織保障
第二節 時間經費保障
第三節 社會輿論保障
附篇
浙江·台州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創新實踐
第一章 台州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發展歷程
第一節 建立與探索階段
第二節 堅持與發展階段
第三節 擴大與深化階段
第四節 規範與提升階段
第二章 台州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基本制度體系
第一節 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
第二節 黨代表大會年會制
第三節 黨委會負責制
第四節 黨代表大會常任制運行保障機制
第三章 台州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的基本成效、經驗及深化思路
第一節 台州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的基本成效
第二節 台州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的基本經驗
第三節 台州深化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的基本思路
附錄
相關檔案
1.中國共產黨章程(節選)
2.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
3.中共中央關於印發《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的通知
4.關於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若干具體問題的暫行規定(節選)
後記
文摘
第一,黨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權力機關。馬克思、恩格斯於1847年組織創建了共產主義者同盟。他們在《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中指出,代表大會是全盟的立法機關;最高權力機關;中央委員會是全盟的權力執行機關,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同時還規定“中央委員會得出席代表大會,但無表決權”。①此外,《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還規定,所有盟員一律平等,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同盟各級組織的領導人都由選舉產生,並且可以隨時撤換。這就確立了黨代表大會在黨內權力機構中的中心地位。這一觀點,同樣體現在國際工人協會(“第一國際”)章程中,該章程規定,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代表大會,大會閉幕期間,由經代表大會選出的總委員會領導工作。恩格斯在會見共產主義者同盟大會代表時也曾說過,“組織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員會由選舉產生並隨時可以罷免,僅這一點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獨裁的密謀狂的道路”。②
第二,黨代表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馬克思、恩格斯認為,黨代表大會必須定期召開,一般每年召開一次黨代表大會,以行使權力。為此,《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代表大會於每年8月舉行。遇緊急情況中央委員會得召集非常代表大會。”馬克思在他起草的《國際工人協會共同章程》中也規定:“每年召開由協會各支部選派組成的全協會工人代表大會。”1869年馬克思、恩格斯參與組建了德國社會民主工黨,這也是資本主義世界在國家民族範圍內的第一個共產黨組織,該黨在1869年代表大會上通過的《黨章》第七條明文規定:“黨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上討論和決定同黨有關的一切問題。”
後記
在本書編輯委員會的精心指導與台州9個縣(市、區)委組織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編寫組全體成員懷著崇高的使命感與歷史責任感,立足於台州20年試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實踐,參閱了許多相關書籍與理論研究文章,數易其稿,完成了本書的編寫工作。自中央下發《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後,我們結合該《暫行條例》精神,又對書稿進行了全面修改。
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歐陽淞同志,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斯鑫良同志在百忙中為本書作序,並對全書提出了寶貴的指導意見,使編寫組同志深受鼓舞。中共台州市委書記張鴻銘同志、市委副書記、市長陳鐵雄同志對本書的編輯出版高度重視,並提出了具體要求。中共台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肖培生同志對書稿大綱進行了審定、對各章節內容的安排提出了具體意見,並親自審閱書稿;編寫組成員也參考了相關學者的專著與理論文章,為進一步完善書稿的理論體系提供了有益幫助。在本書的編輯出版過程中,中共中央組織部、浙江省委組織部相關業務局(處)也都給予了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我們對他們的辛勤付出一併表示衷心的感謝。
序言
1988年12月,經中組部批准,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時為台州地區椒江市)開始了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工作。2002年,經浙江省委批准,結合縣(市、區)黨委換屆工作,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工作擴大到了台州市的9個縣(市、區)。作為全國最早進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的單位之一,台州在長達20年的試點實踐中,在浙江省委的領導和指導下,遵循黨章有關規定,尊重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民眾的首創精神,著力推進代表工作制度創新,就發揮黨代表大會代表作用進行了積極探索;著力構建了以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黨代表大會年會制、黨委會負責制為基本內容的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