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縱深推進民政系統政治建設
(一)全面深化黨的建設。突出慶祝建黨100周年主題,開展“學黨史、感黨恩、跟黨走”黨史學習教育、“接力講黨課,接續新使命”“我為民眾辦實事”“我為黨旗添光彩”黨支部創先爭優等系列主題活動,引導教育幹部在積極完成各項重大任務中錘鍊初心、擔當使命。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到民政事業發展全方面全過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區委各項決策部署,推進黨建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發展,為構建更高效的民政事務平台,更最佳化的營商環境,更高質量的“五個遊仙”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二)抓實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省、市、區紀委全會精神,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治民政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深化農村低保、殯葬等重點領域專項治理。紮實開展常態化紀律教育學習。加強對民政重要重大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腐敗問題。統籌抓好巡視巡察、紀檢監察、審計監督、民眾監督等反饋問題整改。持續抓好機關作風建設,深入推進系統化防治腐敗工作,努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幹部隊伍。
(三)強化意識形態教育。強化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示範引領,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入推進。夯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和重點領域管控,統籌推進理想信念教育,加強幹部職工理論學習,在學深悟透做實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為推動全區民政事業健康、持續、科學發展提供堅實的思想保障。
二、加強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終保持高度警醒,科學應對、精準施策,不斷強化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進一步強化常態化防控舉措,聚焦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流浪乞討救助、殯葬管理、婚姻和收養登記等領域,確保民政服務行業平穩、安全、有序。
三、推進兩項改革“後半篇”文章工作和項目建設
(一)積極推進兩項改革“後半篇”文章重點任務。落實提升養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積極推進基層民眾自治、加強和創新城鄉社區治理等牽頭重點任務。持續深化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推進培育壯大村集體經濟、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培育文明鄉風淳樸民風等各項配合工作。
(二)切實提升民政項目建設規範化水平。以中央、省、市財政補助資金項目和試點項目為抓手,繼續加大民辦養老機構床位補助、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等重點項目、資金的落實力度。加快打造服務多元、梯次銜接的養老服務企業群體。統籌用好社區發展專項資金,以項目建設為抓手,大力實施城鄉社區治理試點項目和補短板達標工程項目。加快推進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和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建設。每個重點項目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股室,切實履行牽頭責任,及時整理上報項目工作簡報和進度情況。
四、進一步強化社會救助兜底保障
(一)開展購買社會救助服務試點。將社會救助服務中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納入購買服務範圍,支持鎮(街道)、村(社區)加強社會救助服務供給,構建“物質+服務”救助模式。依託社工服務站等專業機構,充實基層民政服務力量,協助開展保障對象精準識別,準確落實保障政策。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開展困難民眾心理疏導和走訪關懷等服務。
(二)提升社會救助能力水平。進一步深化救助許可權下放工作,落實臨時救助儲備金制度、救助公示制度,對低保申請辦理實施全流程監督,確保應保盡保、應兜盡兜。暢通社會救助申請辦理渠道,推進“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和四川社會救助APP運用,實現“審批透明、數據精準、規範管理、陽光監督”,有效推進審批便捷化和省市區協同一體化,全面實現救助數據按月按期向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一卡通”平台無縫推送,實現救助申請到資金髮放閉環管理。
(三)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推動基本生活救助政策適度擴面,向低收入家庭延伸,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繼續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老齡意外保險等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項目,充分發揮鎮(街道)前哨功能,探索推動設立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隊伍和建立救助服務站(點),把走訪發現需要救助、需要幫扶的困難民眾作為基層民政工作的主要內容。
五、加快推進養老服務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
(一)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打造城市居家社區養老“15分鐘”服務圈,加快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檔升級,以需定供打造一批老年食堂、老年教育點等特色服務網點。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多樣化養老服務。加強2個智慧養老社區建設。加快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和農村養老服務中心等養老服務領域服務質量建設,完成年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任務。農村敬老院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於30%,支持養老機構社會化運營,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養老服務協同發展,推動養老服務領域金融支持政策,推進住宅小區配建社區居家養老設施建設。
(二)建立安全巡訪體系。探索建設巡訪救急安全系統,充分運用本土型、紮根型社會組織建立安全巡防隊伍,重點關注民政特殊服務對象安全情況和生活動態。建設4個智慧養老安全巡訪體系網路,基本建成獨居留守老人、貧困重度殘疾人、特殊困境兒童和低保民眾安全保障。
(三)夯實養老服務質量和供給。實施“1+N”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建立以信用為核心、質量為保障、放權與監管並重的服務管理體系,預防和抵制養老機構非法集資。推進養老服務質量建設,開展質量提升和隱患整治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市級要求的四項地方標準,提升養老服務業服務能力和標準化水平。做好《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和《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達標工作。70%以上的養老機構達到《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100%的養老機構符合《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繼續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理順農村敬老院管理體制,提升農村敬老院照護能力,鼓勵公辦養老機構實行社會化運營。規劃建設一批滿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服務高齡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功能型養老機構。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持續實施養老護理員和養老機構負責人培訓,構建養老服務人才師資庫,實施“區—鄉—村”三級老年教育網路覆蓋行動。
(四)提高殘疾人福利水平。持續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適時啟動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配合完成兩補信息系統與“一卡通”平台對接,實現對補貼對象動態化、精準化管理。持續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和貧困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試點,探索貧困殘疾人照護服務新機制。積極參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探索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建設。探索實施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推動康復輔助器具產品進家庭、進社區、進機構。
六、鞏固基層治理基礎探索創新基層治理
(一)夯實基層民眾自治基礎。指導修訂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建立健全議事協商決策評價制度,完善黨務、村務、財務“三公開”制度,建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規範村級“小微權力”運行流程。推進省、市、區“民主協商示範村”“三治融合示範村”“場景營造示範村”“鄉風文明示範村”“民主監督示範村”三級示範村建設和市級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活動。
(二)加強和創新城鄉社區治理。實踐“黨建引領+綜合服務+綜治保障+科技賦能”城鄉社區治理新模式,編制城鄉社區發展治理規劃。深入推進省、市城鄉社區治理試點示範工程,抓好2020年試點項目驗收,穩步推進2021年試點工作。實施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補短板”達標工程。進一步規範社區專職工作者招聘、培訓、管理考核、報酬調整等,啟動新一輪社區專職工作者招聘工作,加快推進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化建設。
(三)構建社區治理項目化聯動機制。依法釐清自治組織權責邊界,完善城鄉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建立政務服務事項依法準入和動態管理機制。依託省、市城鄉社區治理試點項目,充分發揮黨組織統籌協調作用,整合資源,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搭建“微平台”,培育“微隊伍”,實施“微項目”,引導社會組織、社區工作者、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推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公益慈善”聯動發展。
七、強化社會事務服務管理和兒童保障工作
(一)提升兒童關愛保護保障能力。落實基本生活保障,進一步規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工作,按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補貼和孤兒助學工程助學金。全面建成“一站一家一點”工作陣地,推進5個“站”、10個“家”、5個“點”的提檔升級。加強基層兒童工作隊伍建設,加強業務培訓,提升兒童福利工作隊伍能力和專業水平。實施“百鎮千村、助愛牽手”關愛服務項目,引入兒童類社會組織參與兒童基本信息採集、巡查巡訪、政策連結、親情關懷等服務。
(二)深入推進殯葬改革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繼續實施綠色惠民殯葬政策,推進實現基本殯葬服務普惠性、均等化。科學編制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十四五”規劃和專項規劃,啟動農村公益性公墓項目建設試點工作,探索建立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設、管理和運行機制。持續開展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
(三)抓好婚姻登記和區劃地名工作。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依法貫徹實施離婚冷靜期制度。完成全區道路、橋樑新增命名、更名及區劃調整後門牌上牆清理工作。推進“二普”成果轉化,編制《地名詞典》《地名錄》《地名志》《地名故事》。
八、推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和慈善事業
(一)強化社會組織黨建。紮實開展社會組織黨組織規範化建設,抓好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持續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納入對鎮(街道)的目標績效考核。指導開展黨史教育,不斷增強社會組織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民眾組織力和社會號召力。加強意識形態教育,強化意識形態陣地和重點領域管控,防範政治風險。
(二)加大社會組織培育和監管。繼續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探索和完善資源整合、供需連結、考核監督、流程設定。加強對社會組織統籌協調和培育孵化,加快生活服務類、生產服務類、社會治理類社會組織培育,孵化培育功能服務型和興趣愛好志願服務型社區社會組織65個。按抽查比例不低於3%的要求,落實社會組織抽查檢查。紮實開展“殭屍”社會組織清理專項行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嚴防政治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和安全風險。開展社會組織負責人培訓和年檢工作,持續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行為,依法查處社會組織亂評比、亂表彰、亂收費等行為。
(三)全面深化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加快推進區社會工作服務總站、12個鎮(街道)社工服務站和村(社區)社會工作室建設,全面完成社會工作全域試點任務。完善“三社”聯動,開展扶老助殘、基層治理等社會工作服務試點示範工作。健全社工引領志願者服務機制,聚焦養老服務、兒童關愛等公共服務領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在鎮(街道)、村(社區)培育服務民眾、紮根基層的專業社工人才隊伍,持續推進志願服務站點建設,完善和提升志願服務檔次功能,全區各鎮(街道)、村(社區)志願者隊伍覆蓋率達到100%。
(四)持續推進慈善事業發展。規範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監管,常態化開展慈善活動違規行為清理整治。引導社會力量聚焦聚力參與脫貧攻堅、助力鄉村振興等主題主線,創新開展慈善專項救助及專項募集活動。落實慈善優惠政策,為社會力量廣泛深入參與慈善項目搭建橋樑和平台。
九、加強民政自身能力建設
(一)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鮮明用人導向,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力度,增強服務本領和能力。完善幹部平時考核和機關績效目標考核工作,運用考核成果有效激勵民政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二)堅持法治建設。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完善法治民政建設體制機制和工作制度。深化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穩步推進民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升民政執法規範化水平,完善民政綜合執法機制。
(三)強化資金監管力度。強化預算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開展內審和“三級聯審”,規範財務核算管理。嚴格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製度。開展年度資金使用績效管理,切實履行預算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操作規範和實施細則,建立上下協調、部門聯動、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
(四)強化安全和信訪穩定工作。強化安全和信訪穩定工作責任意識,不斷完善民政領域重大安全風險和不穩定隱患防範化解舉措,健全自查自糾、預防處置機制。突出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控,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完善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保障服務對象生命財產安全。
(五)提升基礎工作能力。加強公文處理、會務工作、電子政務、保密教育、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政務信息報送、值班備勤、政務督查、政務調研、績效考核等規範化管理。做好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工作。做好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加大民政宣傳和信息報送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