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經濟、民營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統籌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工作,組織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
(二)負責參與擬訂全區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通信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工業強區戰略。
(三)負責全區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承辦工業信息化系統科技城建設相關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推進產業園區建設發展。
(四)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建立全區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研究擬訂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促進全區民營經濟發展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承辦年度工業經濟、民營經濟等目標責任考核;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組織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工業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研製;編制下達全區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重大技術裝備新研製項目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和建設管理企業技術中心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八)負責對全區工業企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標準化管理、市場開拓和產品促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工業、通信、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九)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區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負責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協調推進工業化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負責擬定全區工業企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負責協調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
(十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才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區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工作;負責推進全區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督促全區工業企業和信息化系統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制定民爆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負責實施全區鹽業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區中小企業辦不再承擔全區工業企業管理行政職能。上述行政職能交由區工信局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管局的職責分工。
(1)區工信局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
(2)區工信局負責全區醫藥行業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
2.與區發展改革局的職責分工。煤炭、電力管理職責。區發展改革局承擔全市能源行業規劃職責,重點負責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能源發展總量平衡。區工信局負責煤炭、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電力運行調度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3.與區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負責職責範圍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電力設施安全作業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並將審批情況通報區工信局。區工信局主要負責組織推動本行業各項事業發展提供相關公共服務,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需上報省、市部門審批的事項,由區行政審批局負責上報,區工信局協助;對行政許可事項審批過程涉及的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區工信局給予支持。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公開、督辦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局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及黨建工作。
經濟運行股
負責全區工業信息化發展的重大戰略研究,提出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綜合管理,擬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負責工業經濟年度目標考核;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組織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成品油、煤炭、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輕工紡織、生物化工、食品飲料、農產品加工、工藝美術等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
產業園區股
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推動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組織擬訂全區企業產業規劃和工業結構調整相關政策;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戰略新興產業、汽車產業、材料產業、生物化工產業和重大裝備等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問題;組織國家鼓勵類工業產業、產品的認定工作;負責推進產業園區發展建設,擬定產業園區發展目標,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並監督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項目計畫;承擔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和考核,承擔新進產業園區工業項目的準入初審;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承擔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科技城建設相關工作。
技改創新股
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及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擬定中、長期技術改造、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轉報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負責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推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做好技術中心申報和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推動政用產學研協同發展;負責產業聯盟組織的培育建設工作。
企業發展股
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工作;擬訂全區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市大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組織實施“小巨人”計畫和工業企業成長工程;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名牌產品、馳(著)名商標創建工作;負責“遊仙造”工業產品的套用和推廣,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及系統內招商引資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系統和行業信訪穩定工作;承擔市企業家聯合會遊仙通聯站相關工作;承擔全區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深化改革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
信息化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全區電子信息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發展;組織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和基金中的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項目;負責工業化、信息化兩化深度融合推進工作,推進全區工業網際網路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數字經濟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區內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的統籌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基礎電信設施建設規劃,促進基礎電信網路資源的共建共享,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協調全區應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
財金協調股
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整理和政策研究,提出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工業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企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問題的協調;負責工業發展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信用擔保基金的協調和監管;研究提出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和措施意見,促進建立和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參與企業上市培育工作;負責收集、協調、處理工業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電力與環境資源股
負責擬訂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規劃、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電力行政執法;指導、管理和監督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貫徹實施節能環保產業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入制度;負責產業發展研究、市場分析、行業管理、運行服務並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問題;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自願性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負責節能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工業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督管理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擬訂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企業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產能過剩工作。
企業安全股(掛鹽業股牌子)
負責指導全區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綜合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貫徹執行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制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安全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負責全區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及安全、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調查處理民爆行業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事故。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維護專營秩序。
企業黨建與人才股
負責指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黨建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宣傳組織協調工作;承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組織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參與全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工業企業引才引智工作;指導各類產業人才載體建設,引導企業發揮吸引、培養、使用人才主體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