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監察局

中共綿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在中共綿陽市委和中共四川省紀委的領導下,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綿陽市監察局屬市政府工作部門,在市政府和省監察廳的領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規定開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陽市監察局
  • 所在城市:綿陽市
  • 屬性:政府機關
  • 內設機構:6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市紀委機關與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全面負責。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及國務院、省、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三)負責調查處理市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各縣(市、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檢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其他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情節的輕重,作出撤職及其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在本市的實施細則,參與制定地區性的黨規黨紀。
(八)調查研究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制定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和人民民眾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或撤銷的建議;變更或撤銷縣(市、區)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九)會同市委組織部、市政府各工作部門黨組以及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市、區)、市級各部門、黨的關係在市委的企事業單位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和監察局(處、科、室)領導人選;負責市紀委各派駐紀檢組除市管幹部以外的領導成員的任免;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縣、科級幹部,鄉鎮領導幹部,基層站所負責人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自查自糾工作及檢查監督;對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實行檢查監督,負責向市委提供擬提拔(縣)處級領導幹部的黨風廉政情況;承擔對被提拔(縣)處級領導幹部的廉政建設紀律談話;受理下級機關和黨員、幹部、民眾對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工作中違紀行為的控告、申訴;履行市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對全市性的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落實省廉政辦、糾風辦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有關任務。
(十一)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授權交辦的其他事項。
按照中共十五大和中央紀委第4次全會要求,增加:1、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組織協調工作職能;2、負責市級部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組織建設、幹部管理和工作考核工作職能;3、負責收集整理市管幹部廉政檔案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情況的考察工作職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辦公室主要職責: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文秘、會務工作;負責市紀委決議、決定督查事項;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建設和保密密碼工作;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機關上下內外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市紀委機關、監察局行政事務、綜治創建、後勤保障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綜合室
監察綜合室主要職責:承辦市監察局相關督查事項和局長辦公會議;承辦市人大、市政府交辦的監察工作事項;負責以市監察局的名義與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和特邀監察員的工作聯繫;負責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人大、市政協提案議案牽頭辦理工作;負責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市監察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市《行政監察證》辦理工作;承辦上級監察機關和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預防腐敗室
負責全市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檢查指導;協調指導有關部門開展預防腐敗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做好市懲防體系建設信息管理系統的日常維護和更新;負責承辦上級懲防體系建設工作機構及市委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安排和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研究室
研究室主要職責: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領導講話和工作報告;調查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制度的調查研究;負責市委、市政府和中央紀委及省紀委監察廳交辦的重點調研課題的組織實施,完成重點課題的調研;承辦市紀檢監察學會的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宣傳教育室
宣傳教育室主要職責: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開展對黨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的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廉潔勤政教育;編輯、征訂、發行黨紀黨刊及相關參考資料;攝製音像教育資料,負責黨風廉政電化教育;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新聞報導工作;指導下級紀檢監察組織開展黨風黨紀、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負責反腐倡廉網路輿情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風政風監督室
黨風政風監督室主要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基層黨風政風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檢查考核活動,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幹部監督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相關制度建設;監督檢查基層站所負責人至縣(處)級領導幹部執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配合市委組織部安排縣(處)級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工作;負責全市縣(處)級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檢查監督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的工作,負責向組織部門提供擬提拔縣(處)級領導幹部的黨紀廉政情況,承辦對全市新提拔的縣(處)級領導幹部的黨風黨紀和廉政談話工作;負責提供領導幹部個人及集體評比表彰、縣(處)級領導幹部因私出國黨紀廉政情況;組織對市級部門的行風評議工作;負責調查、處理全市範圍內重大政風行風問題和案件;負責調查分析綜合全市黨風政風情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專項治理的建議和防範措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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