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綿陽市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第35次會議通過《綿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列席人員請假規定》。該《規定》共6條,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列席人員請假規定
- 通過機構:綿陽市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
- 通過時間:2014年9月18日
- 施行時間:2014年9月18日
基本信息,規定,
基本信息
2014年9月18日,綿陽市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第35次會議通過《綿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列席人員請假規定》。
規定
綿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列席人員請假規定
(2014年9月18日綿陽市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第35次會議通過)
為進一步規範完善常委會會議制度,嚴肅會議紀律,提高會議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和《綿陽市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綿陽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列席常委會會議制度》,制定本規定。
一、常委會會議列席人員在接到常委會會議通知後,應及時回復參會信息,妥善安排工作,按時列席常委會會議。
二、常委會會議列席人員不能列席會議的, 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前請假。未經批准不得缺席。
(一)列席常委會會議的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組成部門及其他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主要負責人,應當在會議召開前2日向常委會主任請假,說明具體請假事由。主要負責人不能列席會議的,經常委會主任批准,由其副職代為列席會議,並及時將請假情況告知常委會辦公室秘書處;
(二)常委會機關副科級以上幹部應當在會議召開前2日,書面向常委會秘書長請假,並將請假情況告知辦公室秘書處。
三、除以下情形可以請假外,不得缺席常委會會議。
(一)因病住院或遵醫囑需要臥床休養的;
(二)出國、出訪的;
(三)參加全國、全省、全市綜合性會議,並要主持會議或在會上講話、發言的;
(四)需完成重大應急工作的;
(五)休公休假的。
四、常委會會議期間,列席人員如需請假,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五、嚴格常委會會議考勤通報制度。常委會辦公室要將每次常委會會議列席情況及時報送常委會議主持人和秘書長。主任會議每年要對“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列席會議的情況予以通報,並納入年度績效工作評價。
六、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一、常委會會議列席人員在接到常委會會議通知後,應及時回復參會信息,妥善安排工作,按時列席常委會會議。
二、常委會會議列席人員不能列席會議的, 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前請假。未經批准不得缺席。
(一)列席常委會會議的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組成部門及其他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主要負責人,應當在會議召開前2日向常委會主任請假,說明具體請假事由。主要負責人不能列席會議的,經常委會主任批准,由其副職代為列席會議,並及時將請假情況告知常委會辦公室秘書處;
(二)常委會機關副科級以上幹部應當在會議召開前2日,書面向常委會秘書長請假,並將請假情況告知辦公室秘書處。
三、除以下情形可以請假外,不得缺席常委會會議。
(一)因病住院或遵醫囑需要臥床休養的;
(二)出國、出訪的;
(三)參加全國、全省、全市綜合性會議,並要主持會議或在會上講話、發言的;
(四)需完成重大應急工作的;
(五)休公休假的。
四、常委會會議期間,列席人員如需請假,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五、嚴格常委會會議考勤通報制度。常委會辦公室要將每次常委會會議列席情況及時報送常委會議主持人和秘書長。主任會議每年要對“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列席會議的情況予以通報,並納入年度績效工作評價。
六、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