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竹市衛生健康局

綿竹市衛生健康局

綿竹市衛生健康局是綿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局長:徐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竹市衛生健康局
  • 所屬地區:綿竹市
  • 所屬部門:綿竹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徐軍(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簡介,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政策。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衛生健康地方標準與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牽頭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牽頭負責全市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等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制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訂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響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市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法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依照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參與開展檢疫監測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械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四川省藥品增補目錄,擬訂基本藥物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等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
(七)制訂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人員和行為的日常監管。
(八)貫徹執行中醫藥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中醫藥行業監管。指導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組織開展中醫藥教育、科研和文化傳承工作。協調推進中醫藥事業、產業、文化綜合發展。
(九)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十)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基層衛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按部門權責清單履行職責。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簡介

袁  波   綿竹市衛生健康局黨委書記、局長
楊廷安   綿竹市衛生健康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劉官文   綿竹市衛生健康局黨委委員、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志英   綿竹市衛生健康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  波   綿竹市衛生健康局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畢  健   綿竹市衛生健康局醫療質量總監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業務工作督促、政務公開、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綜治、防邪、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行政效能建設、維穩、統戰、雙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醫衛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衛生健康新聞、信息發布、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二)人事與科教股。擬訂衛生健康人才和科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工資福利、政策性安置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管理。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和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考核和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及管理工作。組織衛生健康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以及與港澳台的交流合作,承擔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成果轉化推廣與技術評估。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擬訂全市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計畫,負責繼續教育、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重點專科建設。
(三)規劃財務與信息統計股。承擔全市健康四川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資源配置。指導並監管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項目。指導預算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政府採購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算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配合審計機關實施審計,依法運用審計結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健康經濟、醫療服務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
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規劃發展建議。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衛生健康信息資源綜合開發與共享。負責衛生健康統計數據的收集、匯總、分析等統計管理與調查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官網建設及其對外信息的發布。
(四)綜合監督與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與體制改革股)。開展對醫療機構、人員、行為的監管並組織實施。承擔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牽頭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公共場所、環境、飲用水、放射衛生監管職責。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等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督辦衛生健康和計畫生育違規行為和違法案件。承擔全市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衛生健康監管體系建設。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牽頭負責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
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本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措施的建議。負責普法宣傳和法律諮詢工作。
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全市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五)公共衛生股。擬訂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公共衛生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監督指導各項基層公共衛生政策的落實。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及健康促進活動的目標、規劃,規範健康促進行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指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負責傳染病、慢性病、精神衛生等防治工作。擬訂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專業機構及隊伍建設。負責疫情監測。貫徹執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治理、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職業病危響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承擔職業危響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工作。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政策、規劃和規範等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開展免費婚前醫學檢查。
(六)醫政醫管股(中醫股、衛生應急辦公室)。擬訂醫療機構發展規劃。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有關地方規範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牽頭負責全市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等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負責對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承擔推進護理、康復等事業發展工作。組織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責。牽頭促進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危險物品、醫療廢棄物等的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職責。負責重要任務和重大會議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擬訂衛生應急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承擔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承擔衛生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訂健康服務業政策、制度、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針對民營醫療機構制訂優惠衛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民營醫療機構審批建立和運行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營醫療機構誠信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牽頭推動數位技術、人工智慧與健康服務業的融合發展。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監測和綜合評價的政策措施,開展短缺藥品監測預警。組織實施健康扶貧工作。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基本醫療等工作,推進鄉村醫生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城市醫療支援農村衛生工作。
負責全市中醫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醫藥醫、教、研機構和綜合醫院中醫藥業務發展,負責組織徵兵、大中專體檢工作。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及管理。完善計畫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關懷政策。負責全市計畫生育“三結合”、計畫生育民眾自治、計畫生育家庭平安保險、幸福家庭創建工作。落實和實施生育政策。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指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開展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和城鄉居民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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